舊版網站入口

站內搜索

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的三個抓手

徐世長2017年03月21日13:35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的三個抓手

  要推動內地與港澳深化合作,研究制定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發展規劃,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與功能。

  今年,粵港澳大灣區首次被寫進《政府工作報告》,這是繼2016年3月印發《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以來,國務院對泛珠三角區域打造更高水平、更高能級的“世紀性”戰略著力點。精准發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需要抓好“一個核心”“兩個突出”“三個協同”,秉持制度創新、雙向開放、共享發展的理念,開拓大視野、打造大平台。

  一個核心:制度兼容“開小門”。經濟全球化帶來的要素自由流動,特別是高端要素的區域性聚集特征明顯。國際成熟的灣區經濟城市群(東京灣區、紐約灣區、舊金山灣區)不僅在經濟發展層面具有世界級水准,而且在制度設計與要素自由流動方面展現出巨大的吸引力和創造力。“一國兩制”是我國處理港澳與內地關系的制度典范,CEPA(內地與香港、澳門簽署的《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及其補充協議十、廣東協議、服務貿易協議代表了當前內地與港澳市場雙向開放的最大程度,具有不可替代的影響力。但“大門開小門不開”“專業標准與規制不兼容”“人才進得來留不住”等制度性障礙依然存在,港澳在對接國際市場、輸出專業服務方面具有優勢,可以形成“港澳標准+內地市場”的聯動機制,攜手共建粵港澳大灣區,進而提升灣區經濟的價值鏈層級,助推世界級城市群的形成。

  兩個突出:突出民營經濟影響力,突出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民營經濟一直是珠三角地區最活躍的市場主體,作用巨大,局限也很明顯。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的世界級城市群,必須有相應的世界級民營企業、民營品牌做先鋒,開展經濟、文化、社會等領域的廣泛交流。此外,世界級的城市要有世界級的營商環境相匹配。大灣區在營造法制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方面還有很大提升空間,未來要把營商環境的優化和提升放在更突出的位置,增強灣區經濟發展的“軟實力”,並產生輻射帶動作用。

  三個協同:粵港澳主權財富管理協同、三大自貿片區功能協同、大灣區建設與“一帶一路”戰略協同。首先,參照新加坡淡馬錫模式,組建中國特色的主權財富運營管理機構。成立“主權財富聯合管理基金”,一方面能夠利用港澳對接國際財富市場的標准和產品優勢,開展國際合作與運營﹔另一方面可以調動內地資本參與國際化產業並購、金融制度與產品設計,增強國際化資本運營能力,吸取風險防范與管理經驗,有利於實現粵港澳主權財富同心同力,彰顯中國力量。其次,當前的三大(前海、南沙、橫琴)自貿試驗區制度創新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但聯動性、協同性仍然不強,常常導致要素價格扭曲和市場資源重復配置。應思考如何實現“三區聯動”,做好發展定位,利用聯合的力量,抱團改革,集群創新。最后,大灣區城市群的國際影響力,要注重與“一帶一路”建設相協同。廣泛鏈接“一帶一路”國家開展經貿、文化交流,與發達經濟體建立緊密的直接聯系,發揮“國際指揮中心、國際配置中心、國際城市客廳”的角色功能,提升世界級城市影響力。

  粵港澳大灣區世界級城市群的戰略目標,有利於提升珠三角區域的整體國際競爭力﹔有利於提升服務“一帶一路”的功能能級﹔有利於增強國家經濟、文化外交話語權與規則制定權。

  (作者:徐世長,單位:中山大學粵港澳發展研究院)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