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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偉文:錫德尼的《詩辯》與學科的劃分

何偉文2017年02月13日10:22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錫德尼詩學及其影響研究”負責人、上海交通大學教授

意大利文藝復興時期關於不同技藝與學科之間的關系及各自的重要性,可謂眾說紛紜。菲利普·錫德尼(Philip Sidney, 1554—1586)把當時最為人津津樂道的辯論設置為詩辯的背景,不同於前輩詩辯者如薄伽丘等把詩歌納入神學的范疇,他把神學從與人類活動相關的學科中排除,使詩歌不僅獲得獨立地位,而且成為真正的王者。這無疑與他對學科的劃分有關,從中仿佛看到培根《偉大的復興》中學科劃分的“彩排”。

技藝與自然的關系和學科的劃分

關於學科的劃分,主要涉及各種技藝與自然的關系。亞裡士多德在《物理學》中把自然之作視為人類技藝的主要對象,這項原則常為文藝復興時期作家所採用。當時關於藝術與自然之間關系的各種觀點,導致了對人類技藝等級的經常性辯論。

錫德尼在《詩辯》中的觀點則別有深意。“沒有一種傳授給人類的技藝不以自然之作為其主要對象。”他列舉了天文學家、幾何學家、數學家、音樂家、自然哲學家、道德哲學家、法學家、歷史學家,等等,指出其皆以自然為基礎,唯有詩人“不屑為這種服從所束縛,為自己的創新氣魄所鼓舞”。詩歌不受制於物質世界法則的約束,能比其他學科更好地實現學問的目的。

錫德尼遵循亞裡士多德傳統對學科進行劃分,指出什麼是塵世間學問的最高目的。亞氏在《尼各馬可倫理學》中提出,每種技藝與研究都以某種善為目的。由於存在多種技藝與學科,因而也就存在多種目的。在有些情況下,幾種技藝可以屬於同一種技藝,比如制作馬勒的技藝和制造其他馬具的技藝都屬於騎術。主導技藝的目的比從屬技藝更被人欲求。亞氏順理成章提出一項關於美德的指導性原則,即存在著善或最高善,“它是最權威的科學或最大的技藝的對象”。

錫德尼依此把人類學問分為手段性學科和主要知識兩類。前者以一種主要知識的最高目的為旨歸,為積累有用但非根本性的材料。人們依稟賦和愛好追求不同的技藝對象,這些學問雖各有其目的,但都隻針對宇宙中某一具體方面,研究物質世界及超出人力范圍的操控該世界之力量,而不是人居於其中的宇宙整體。這類學問在知識范圍和道德上均有局限,隻能讓心靈為美德做好准備,而不能把美德賦予心靈。與之相比,主要知識是人關於自我的知識,這是一種在倫理和政治上關於自我的學問。這是唯一有價值的學問,與人在宇宙萬物間所處地位不僅相稱且息息相關。

錫德尼用騎術為例形象說明這兩類學問的關系:“猶如鞍工的直接目的是做出好鞍子,但是其更深遠的目的是為騎術這一更高貴的技能服務﹔騎兵之於軍事亦然。”手段性學科貢獻於終極目的,正如鞍子之於騎術,或者如騎術之於軍事。他暗示在嚴格的等級鏈中,手段性學科處於相對低端位置,而居於最高位者是那些對人類如何組織個人、社會和政治生活產生直接影響力的學科。真正的學問不是研究外部世界的本質、結構、比例和數量,除非與人相關。塵世間學問的最高目的是把人引向德行,最能啟發德行的技藝就有最正當的權利作為其他技藝的君王。假如詩人能夠勝過競爭對手,他就應享有此稱號。

最高的學問和最終的王者

錫德尼認為,最高的學問是關於自我的知識,莫不歸屬於詩歌、歷史、哲學和法律。如果詩歌勝出歷史和哲學,人類任何其他學科皆不能與之抗衡,原因是神學被排除在外,法律也因自身原因失去競爭力。對於未知上帝的猜測,不是人類學問的恰當對象,應依靠《聖經》給人帶來的啟示,也可通過上帝與人之間諸如禱告之類的日常溝通而部分獲得。他用兩個原因恭而敬之地把神學家排除出競爭者之列:“不但因為他的目的如此遙遙領先於這些學科,猶如永恆超過剎那,而且因為在每種學科自身中他亦遠超他們。”

法律因在倫理道德方面作用有限而無法與詩歌競爭。公正是君主的主要美德,是政治美德中最重要者,但在決定人之行動的倫理道德領域,情況並非如此。錫德尼指出:“公正使人向善時,憑借的與其說是使人愛德行,毋寧說是怕懲罰,或者說得更正確一點,它並不是努力使人變善,而是使他們的邪惡不傷害及他人,隻要他是一個好公民,無論他多麼壞都可以。”“好公民”意味著遵紀守法,而“壞”則屬於倫理道德范疇,錫德尼贊同加爾文宗倫理觀,對此無法默認。美德不能靠法律強制執行,盡管人類的邪惡使律師這一職業成為必要,而它存在的必要性也使其受人尊敬,但律師是“實在不能與上述諸人並肩而立,他們是努力消除邪惡而把善良植於我們靈魂的最秘密的密室中的”。

詩歌、歷史和哲學也有高下之分,錫德尼的比較基於以下假設:首先,最高的學問從廣義來說涉及道德內容﹔其次,抽象的知識高於具體的知識﹔最后,抽象的道德概念需要被轉化成“思維之眼”可視的畫面,才能達到最佳教育效果。三門學科均符合第一條要求,第二條應把歷史排除在外,因為其局限於討論具體的人物和事件。不過,當時兩者的較量似有勢均力敵之嫌。它們被長期聯系在一起,皆因強大的說服力而被視為修辭學的分支,又因能對人進行道德教育而被視作道德哲學的分支,有著基本相同的功能。優美的風格和高調的道德教義,被公認為人文主義歷史編撰中的美德,歷史學家幾乎和詩人一樣,假如史實本身不足以感動、愉悅和教育人,那麼他有權操縱史實、修飾或虛構一些內容。錫德尼提出,詩、史在道德和政治教育方面各有千秋。就前者言,詩歌遠超歷史,詩人的創造比歷史真實更有價值,因為它不像歷史,可讓美德戰無不勝,歷史真實並不總能符合道德教育目的。就后者言,歷史的劣勢瞬間轉化為獨特優勢,描寫眾多人之行動比一人之偉業更接近真實。歷史經常描寫美德遭致懲罰,罪惡逍遙法外,雖然這與道德原則不符,但至少是對世間真實狀況的一種描寫。這樣盡管詩歌和歷史貌似平分秋色,但就人類學問的最高目的言,詩歌遠勝歷史。

哲學無法達到第三條的要求,而此條是錫德尼詩學理論的基石,足以確立詩歌在三者中的至尊地位。哲學家隻能提供抽象的概念或定義,難以讓人對事物有內在的理解和因獲得真正知識而得到的滿足,而這正是詩人能做到的。無論哲學家的知識多麼淵博,他關於美德、邪惡、治國、治家等的定義,“只是用智慧的許多可靠原則來充填記憶,而它們在人的想象力和判斷力之前,卻會黯然無光”。對於尚未被詩歌的“有聲畫”啟迪而變得明智者而言,這種黯然無光表明,智慧的許多可靠原則不會帶來多少道德或思想營養,因此哲學敗給詩歌,在所難免。最終詩歌力挫勁敵,當仁不讓地成為王者,獲得應有的尊嚴。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