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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城鎮化不可丟了“精神”

李剛2016年11月25日08:47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推進城鎮化不可丟了“精神”

  雲南彝良山水河濱縣城一角。近幾年雲南彝良大力實施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近3年城鎮建成區面積增加了13.1平方公裡、常住人口增加了將近8萬人、城鎮化率提高了6.7個百分點,坐落在山水河濱的彝良縣城展現出全新的面貌。彭洪 攝/光明圖片

  【專家論壇】

  當前,我國城鎮化建設如火如荼,取得了很大進展。但是應當看到,城鎮化不僅是物質層面的,還應當高度重視精神層面的建設,積極塑造與現代社會相適應的城市精神,以此提升城市治理水平。這是貫徹“走新型城鎮化道路,使城鎮化質量明顯提高”精神的題中應有之義。

  必然選擇

  在城鎮化過程中,如果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的建設能夠協調進行,城鎮化的質量就比較高﹔否則,城鎮化的質量就較為低下。目前,我國城鎮化過程中一定程度上出現了二者背離的現象。一方面,常住人口的城鎮化率每年以1%左右的速度增長,到2020年將達到60%以上﹔同時,城市GDP佔全國GDP比重在2013年達到90%——這說明我國城鎮化在物質層面已經達到較高水平,城鎮化已經初步完成了量的積累。另一方面,城市居民素質有待提高、城市文明普及率不高、城市治理水平與城市發展速度不匹配等問題較為突出。這些說明我國城鎮化在精神層面還處於較低水平,影響了我國城鎮化質量的提高。因此,提升我國城鎮化質量,除了要注重城鎮化的物質層面建設,還必須大力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的建設。

  事實上,大力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的建設,是我國城鎮化在量的積累達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選擇。

  城鎮化進程一般可分為兩個階段。在初始階段,農村人口向城市快速轉移,城市經濟發展也較為迅猛。這一階段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滯后,“硬件”供給不足是制約城市發展的主要問題,為此,城鎮化的物質層面建設應當適度地快一些。但當城市發展進入成熟階段,各項基礎設施逐步完善,社會服務也日趨現代化時,如何滿足市民不斷增長的精神需求就成了城市發展的重點。兩個階段發展目標的不同意味著提高城市發展質量的著力點也不相同。就當前而言,較低水平的“精神”城鎮化成了制約我國城市質量進一步提升的主要“短板”。“推進城鎮化,核心是人的城鎮化”,而人的城鎮化不僅包括為城鎮居民提供舒適的居住、工作環境和豐富的物質生活,還包括居民素質和文明程度的提高。

  我國國情和歐美國家不完全相同。歐美國家開啟城鎮化進程的時間較我國早很多,持續時間也較長,城市文明已經成了主導社會發展的風向標。因此,歐美國家在經濟社會發展進程中,城鎮化精神和物質層面的發展較為協調。就我國而言,即便是到了現代社會,以農耕文化為代表的鄉村文明在人們的生活中依然佔據較為重要的地位。在快速城鎮化的背景下,許多農村人口將會由鄉村遷移到城市成為新市民,他們能否適應和認同城市文明,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城鎮化的質量。因此,在城鎮化過程中應該大力倡導精神層面的城鎮化。

  豐富內涵

  目前我國已經具備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的條件。依據“城市文明普及率加速定律”,隨著城鎮化水平的提高,城市文明普及程度逐漸高於城鎮化程度。經驗表明,在城鎮化水平低於10%時,城市輻射力很弱,城市文明基本上隻限於城市人口享受﹔當城鎮化水平超過30%時,城市輻射力開始增強,城市文明的普及開始加速﹔當城鎮化水平超過50%時,城市文明普及率則達到70%以上,這是城市輻射力最強、城市文明普及最快的時期。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顯示,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已達到56.1%,說明我國已經進入快速普及城市文明的時間區間。大力普及城市文明不僅能夠促進城鎮化的精神層面建設,提升城鎮化質量,還能有力推動城鄉融合,發揮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良性互動。

  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加快城市文明的傳播與擴散。城鄉二元結構越顯著越不利於城市文明的傳播與擴散,因此,消除城鄉二元結構,打破城鄉分割體制,推進城鄉文明融合,將有助於城市文明的傳播與擴散。快速城鎮化必然意味著大量的農村人口不斷地轉為城市居民,對於新進城的農村人口而言,職業和身份的轉換往往也意味著生活環境的改變和社會關系網絡的更新。在其適應新的生活環境和重新構建社會關系網絡之前,鄉村文明和城市文明之間的偏離乃至沖突,會對新市民的身心形成一定沖擊和影響,不僅使他們缺乏必要的歸屬感,還導致他們難以認同城市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因此,加快城市文明的傳播與擴散有助於新市民快速適應現代城市的生活方式、思維方式、價值觀以及行為規范等,使其快速融入城市。

  提高城市居民素質。居民素質是居民在長期學習、工作和生活中逐漸形成的,包括思想道德、文化知識、心理健康等多方面內容。由於城市居民是踐行、傳播城市文明的主體,其素質的好壞、現代化程度的高低,不僅直接關系到城市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還關系到城市居民現代化與城市現代化能否實現協調發展。居民素質是一種內在的修養,既可以通過個體表現出來,也可以通過整體表現出來。在提升居民素質時,既要注重居民個體素質的自我提升,也要關注社會群體在公共場所裡的行為和形象。

  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城市治理水平高低不僅直接反映出政府執政水平高低,也直接決定著城市建設的成果能否被城市居民充分分享,進而影響到廣大居民工作、學習、生活等方面的切身利益。現代城市作為區域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科技和信息中心,是多維度、多層次、多要素間高度關聯的、復雜的、開放的系統。現代城市的復雜性決定了城市管理和治理的復雜性。政府、市場與社會三者之間如何通過良性互動為市民提供優質高效的城市公共產品與服務,進而使整個城市系統有序、高效運行,是提高現代城市治理水平的關鍵。

  政策建議

  結合我國所面臨的實際情況,在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時,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著力:

  在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時,普及現代城市文明不僅表現在培育富有現代品格的城市精神,營造良好的城市人文發展環境,還表現為充分尊重鄉村文明。遵循“互動交流—取長補短—差異磨合—融合創新”的路徑,建立一個鄉村文明與城市文明同生共存的城市文明體系,實現鄉村文明和城市文明融合,是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的第一個政策取向。

  在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時,提升城市居民素質不僅表現在居民自身綜合素質、行為規范和實踐活動能夠適應時代要求,推進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完成傳統居民向現代居民的轉化,更重要的是要引導人們對自己的主觀世界自覺進行改造。因此,由政府、居民、教育機構以及社會團體等多個主體遵循“搭建平台—教育引導—法德並舉—自覺規范”的路徑,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適應現代社會的公民,提升居民素質,是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的第二個政策取向。

  在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不僅表現在政府完成從“管理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的轉變,更重要的是完成由傳統的、單一的政府管理城市向城市政府與其他公共機構和市民社會組織合作治理方式的轉變。因此,遵循“多元參與—民主決策—科學規劃—注重實效”的路徑,構建一個多個主體協調配合、相互負責、共同參與的城市治理模式,實現城市服務功能的最大化、城市治理職責的合理化,是推進城鎮化精神層面建設的第三個政策取向。

  (作者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以人為本的我國新型城鎮化道路建設研究”課題組成員、安徽財經大學教授)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