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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征集評選甲骨文釋讀優秀成果的獎勵公告

2016年10月28日10:27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關於征集評選甲骨文釋讀優秀成果的獎勵公告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同意,為充分調動海內外甲骨文研究者的積極性、創造性,解決甲骨文釋讀目前面臨的瓶頸問題,推動甲骨文釋讀取得新的實質性進展,中國文字博物館自即日起組織實施甲骨文釋讀成果專項獎勵計劃,面向海內外公開征集優秀成果並予以獎勵。現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國文字博物館

  二、獎勵對象

  自本公告發布起,海內外對甲骨文釋讀作出公認的突破性貢獻的學者個人、科研團隊及有關學術機構。

  三、獎勵標准

  1. 對破譯未釋讀甲骨文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單字獎勵10萬元﹔對存爭議甲骨文作出新的釋讀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單字獎勵5萬元。

  2. 對破譯未釋讀甲骨文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審核后,可認定為承擔1項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

  四、評審程序

  1. 成果征集。參評者須撰寫《甲骨文釋讀成果科學論証報告》,經2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后,報送中國文字博物館。

  2. 專家評選。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組織甲骨文釋讀成果評選專家委員會,對所征集的研究成果進行嚴格評審和科學鑒定后,提出建議獎勵成果和作者名單。

  3. 社會公示。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批准后,獎勵成果及作者名單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上公示7日。

  4. 公開獎勵。此項工作列出專項經費,對公示無異議的研究成果按規定予以獎勵。

  五、有關要求

  1. 鼓勵甲骨文研究者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等現代技術手段與傳統研究手段相結合,形成原創性研究成果。《論証報告》須內容豐富、論証嚴密、資料翔實、方法科學、表述規范,不做格式化要求。凡屬主觀臆測、缺乏科學依據的成果,一律不予參評。

  2. 參評者須保証其提供的成果無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行為,無知識產權爭議。參評者需對申報成果的真實性負責,參評成果引起的法律糾紛由參評者自行負責。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參評資格。如果獲獎,一律追回獎金。

  3. 《論証報告》一律用電腦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報送材料包括:(1)每項《論証報告》紙質文本5份,其中原件1份、復印件4份,電子文本1份(請用Word文檔制作)﹔(2)2名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的推薦意見。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評審。

  4. 中國文字博物館有權使用獲獎成果的所有數據和資料。

  中國文字博物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通訊地址:中國河南省安陽市人民大道656號

  郵政編碼:455000

  聯系電話:0372-2266050 2266053

  電子郵箱:jiaguwenshidu@163.com

中國文字博物館

          2016年10月28日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