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管理辦法》已經發布,請2016年國家社科基金年度項目、青年項目、西部項目負責人,根據新修訂的《資金管理辦法》,編制項目資金預算,填寫項目回執,具體要求如下:
1、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資金分為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間接費用由項目責任單位按照《資金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核定,統籌管理使用。
2、項目負責人應當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和《〈資金管理辦法〉具體執行有關事項問答》,根據項目研究需要,科學合理、實事求是地編制直接費用預算。
3、回執電子版下載后,請按要求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打印,中縫折疊。
4、回執需同時提交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原件由各項目責任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匯總審核后,報所在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審核,於10月20日前寄北京西長安街5號全國社科規劃辦基金處(郵編100806),同時,電子版由省區市社科規劃辦或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統一匯總后發至ghbjjc@vip.163.com。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
2016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