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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研究中期檢查報告

2016年03月09日13:39

一、 研究進展情況

(一 )研究計劃總體執行情況及各子課題進展情況

研究計劃總體執行情況:

根據項目進度安排,2013年7月至今的主要工作是研究開始階段、研究深入階段,並進入課題完成階段。

(1)整體有序展開深入研究

2013年7月至今是研究工作的關鍵研究階段,課題組根據前期的研究成果,多次召開研討分析會,對研究工作進行細致布置。在調研和專家咨詢基礎上,第一子課題和第二子課題加快研究進度,為后續研究奠定基礎。第三子課題和第四子課題及時了解第一子課題和第二子課題的研究成果,熟悉地理信息專業知識,開展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研究。各子課題整體有序展開各項研究工作,研究工作進展順利。

(2)進一步調研考察

在前期調研基礎上,總課題和子課題組人員先后多次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國家地質調查局、總參測繪導航局、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江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湖北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總參第二測繪導航基地、總參測繪地理信息中心、江蘇省保密局等單位進行調研考察,向相關單位領導、專家匯報項目情況,召開高層次小型領導、專家研討會,聽取意見和建議,對考察調研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並在調研基礎上進一步確定課題應用需求、研究思路和研究內容。

(3)重點問題攻關

各子課題對重點研究問題進行攻關。第一子課題重點解決地理信息密級分類問題,第二子課題重點解決地理信息安全戰略規劃問題,第三子課題重點解決地理信息安全與共享的政策平衡問題,第四子課題重點解決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法律的調整范圍問題。通過重點問題的深入研究,帶動整體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和完成。

(4)參與《測繪法》修訂

將項目研究與實際應用相結合,3名成員作為專家組負責人和成員參與了《測繪法》的修訂論証工作,對《測繪法》應當增加地理信息安全的內容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論証,多項成果已列入《測繪法》的修訂條目中。研究成果也被總參測繪導航部門、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部門應用採納,應用於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管理中,有效實現了研究成果的實際應用與轉化等。

(5)研究成果豐碩

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信息安全法》的立法綱要稿﹔完成了11萬字“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研究”研究報告﹔完成了50余萬字的《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研究》專著稿﹔主持制訂《測繪地理信息版權標識》國家標准﹔《地理信息數字水印安全管理系統》在40多家軍隊和地方的測繪地理信息部門應用﹔發表論文37篇﹔申請專利和軟件著作權13項。獲2014年度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科技進步獎一等獎1項。

(6)成果獲2位省部級領導批示肯定

2015年2月2日和3月3日國土資源部胡存智副部長、全國人大資源環境委員會徐德明副主任委員分別對課題研究成果進行批示。胡存智認為課題提出的地理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建設目標、應對措施和地理信息安全法草案,吸收了國內外信息安全管理的經驗,針對性強,有一定的前瞻性,相信會進一步促進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法治工作。徐德明認為地理信息安全法草案,從立法角度是比較系統、全面的,也符合當前加強國家地理信息安全的需要。其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建議目標和應對措施針對性強,具有比較好的可行性,可作為立法參考使用。

(7)准備結題工作

課題將於今年底結題。總課題和子課題根據課題任務書和開題報告,開展研究內容自查,對未完成的研究工作加緊展開研究,保証按時完成全面工作。進行研究成果匯總,開展結題准備工作。

各子課題進展情況:

(1)子課題一研究進展

深入研究地理信息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從理論上總結、研究地理信息的安全特征、地理信息定密和脫密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並發表相關論文。

深入研究信息安全相關技術,著重研究了地理信息脫密技術,其中包括:基於徑向基函數的矢量數據幾何精度脫密模型、矢量地理數據的置亂加密方法及置亂性能評測、數字影像敏感目標脫密模型與算法、導航脫密地理數據可用性評估等,指導完成相關碩士論文,發表多篇論文,申請多項專利。

運用線分類與面分類結合的方法,研究地理信息安全逐級分類方法,對敏感性保密等級分類、應用分類、地域覆蓋分類、空間尺度分類、數據完整性分類、時效性分類、數據類型分類等進行深入研究。

多次組織課題組內部技術交流,探討解決相關地理信息安全技術研究中存在的問題,並且從技術的角度來映射地理信息安全法律法規的缺陷和不足,提出相應的修改意見。

根據收集的資料及寫作安排,截止2015年6月,完成了書稿“地理信息”、“地理信息安全分類”、“地理信息安全技術”三章內容,共7萬字。

(2)子課題二研究進展

將研究成果進行轉化和應用,參與了《測繪法》的修訂論証工作,就《測繪法》應當增加相應的地理信息安全的內容進行了充分的研究和論証,多項成果已列入《測繪法》的修訂條目中。

2013年7月,分別向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法規與行業管理司和地理信息與地圖司主要領導匯報課題研究情況,得到了兩個司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2015年3月10日,在中國測繪創新基地召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發展戰略》論証會。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主任周遠波、法規與行業管理司司長王保立、地理信息與地圖司司長趙繼成、測繪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輝峰、中國衛星導航定位協會秘書長苗前軍、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丁明柱等專家出席了會議。根據論証會專家提出的意見,對相關研究進行了修訂完善。

撰寫的《國外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建設》一文被核心期刊《測繪通報》收錄,將對我國完善相關政策與法律起到良好的借鑒作用。

(3)子課題三研究進展

多次召開課題組會議,與地理信息專業的專家進行交流,深入總結訪談資料,進一步夯實了子課題的研究基礎。

補充收集了包括我國測繪地理信息方面(特別是關涉網絡地理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條例等課題相關研究資料,並對我國目前地理信息安全政策法規建設的現狀進行分析與診斷,並就促進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提出了具體的政策措施。

深入研究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視域下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的重構,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的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要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來全面理順涉及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各主體間的職責和關系。該成果發表於國家權威期刊《中國行政管理》2015年第6期,標志著課題成果得到學界較好的認同和評價。

根據收集的資料及寫作安排,完成 “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研究”部分書稿定稿,共16萬字﹔完成 “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研究”研究報告,共11萬字。

對已經撰寫出的書稿進行咨詢,征求同行專家意見,並以論文形式發表階段性成果,在《中國行政管理》、《江蘇行政學院學報》、《理論探討》等權威期刊或CSSCI期刊上發表論文7篇。

(4)子課題四研究進展

依照課題申報的設計,就地理信息安全立法展開了廣泛的調研和研究,當前迫切需要專門制定系統的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特別是應該加快制定一部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法,對地理信息安全保護加以規范和治理。

在相關研究基礎上,2014底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信息安全法》(立法建議稿)初稿,2015年5月形成終稿,為我國出台相關法律奠定了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信息安全法》(立法建議稿)共分六章四十二條,分別是: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地理信息安全的分類保護、第三章保密地理信息的採集、處理和使用 、第四章地理信息安全技術防控、第五章監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責任。

參與《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研究》書稿撰寫工作,承擔了書稿第11章國家地理信息安全立法問題研究、第12章國家地理信息安全的行政保護、第13章國家地理信息安全的司法保護三部分內容。

(二)調查研究及學術交流情況

1、調研

(1)2015年2月2日,向胡存智副部長匯報項目研究進展和成果,並得到批示。

(2)2015年3月3日,向徐德明副主任匯報項目研究進展和成果,並得到批示。

(3)2013年7月23日、2014年9月11日兩次赴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調研。

(4)2013年11月20日、2014年9月12日兩次赴總參測繪導航局調研。

(5)2013年12月20日、2015年5月13日赴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調研。

(6)2014年4月5日赴江西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調研。

(7)2014年10月9日赴湖北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調研。

(8)2014年12月2日赴總參第二測繪導航基地調研。

(9)2015年4月6日赴江蘇省地質勘測研究院調研。

(10)2015年5月12日赴江蘇省保密局調研。

2、資料收集

(1)國內地理信息安全法規

補充收集了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國務院文件、部門規章、規范性文件、地方性條例等共40余部。

(2)地理信息安全技術

補充收集了地理信息脫密技術、信息隱藏技術、數字水印技術等方面的文獻資料。

(3)地理信息及其安全資料

收集包括地理信息產業發展、基礎地理信息概念、地理信息安全威脅、網絡傳輸與共享應用等方面的資料。

3、參加學術會議

(1)中國地理信息科學理論與方法學術年會,201 3年10月12日-13日,福州

(2)第26屆國際制圖學大會, 2013年8月25-30日,德國,德累斯頓

(3)水資源生態保護與水污染控制研討會,2013年12月26日-27日,哈爾濱市

(4)中國地理信息科學理論與方法學術年會,2014年10月11-12日,徐州

(5)2014年中國城市規劃信息化年會,2014年9月11日-12日,長沙

4、學術交流

(1)2015年2月7日,於南師大地理科學學院召開“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研究”專家咨詢會,與會專家史俊良、袁桂生、褚征偉、高奮生、王芙蓉、胡伍生等。

(2)2015年3月10日,於北京中國測繪創新基地召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發展戰略》(以下簡稱“課題”)論証會。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辦公室主任周遠波、法規與行業管理司司長王保立、地理信息與地圖司司長趙繼成、測繪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張輝峰、中國衛星導航定位協會秘書長苗前軍、管理信息中心副主任丁明柱等專家出席了會議。

(三)成果宣傳推介情況(成果發布會、《工作簡報》報送情況、國家社科基金專刊投稿及採用情況等)

(1)項目研究成果受到了全國人大資源環境委員會、國土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總參測繪導航局等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2)研究成果在國家《測繪法》修改中得到採用,並在軍隊、地方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管理中得到應用。

(3)地理信息數字水印系統在總參測繪導航局、青海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等40余家單位得到應用,並地理信息管理政策產生了影響,相關部門制定了新的地理信息管理規章。

(4)《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視域下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的重構》在國家權威期刊《中國行政管理》上發表,標志著課題成果得到學界較好的認同和評價。

(四)研究心得:

(1)通過研究,深感地理信息安全形勢嚴峻,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法律研究十分必要,研究意義十分重大。

(2)國家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的研究,是一項長期的研究課題,其研究需要放在國家治理現代化的視域去展開,研究成果應該應用於國家治理現代化的偉大實踐中去。

二、研究成果情況

代表性成果簡介

(1)研究成果在國家《測繪法》修改中得到採納,在國家、軍隊地理信息安全管理中得到應用,研究與應用緊密結合,研究成果得到了重要應用,受到了國家和軍隊地理信息主管部門領導的肯定和好評。

(2)2015年3月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信息安全法》(立法建議稿),為我國出台相關法律奠定了基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理信息安全法》(立法建議稿)共分六章四十二條。該立法建議稿,得到了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等單位的重視和支持,取得較大社會反響。

(3)論文“地理信息的安全特征”,深入闡述了地理信息作為國家基礎性、戰略性的信息資源,涉及國家政治、軍事和經濟等敏感信息。如何平衡地理信息的安全和共享應用,已越來越受到普遍關注。地理信息的安全特征是建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依據。

(4)論文“地理信息定密和脫密政策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探討了我國現行地理信息(主要是指基礎地理信息)安全政策中的定密與脫密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相應對策,為我國地理信息安全與共享政策法規制定提供重要借鑒。

(5)論文“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視域下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的重構”,指出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的現代化是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重要內容,要從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高度來全面理順涉及地理信息安全管理各主體間的職責和關系,成立國家層面的協調機構,理順地理信息安全組織管理體制。該成果發表於國家權威期刊《中國行政管理》2015年第6期,標志著課題成果得到學界較好的認同和評價。

(6)研究報告“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研究”,深入闡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基本概念,並以目前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為藍本進行實証研究,深入考察了當下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建設的現狀,最后在借鑒國外典型國家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建設經驗的基礎上,提出建立健全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的具體政策措施。

(7)論文“國家治理視域下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體系構建”。地理信息安全是國家安全和經濟社會良性發展的基礎保障,事關國家利益和國民權益, 應當納入國家治理的視域。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存在諸多問題,需要制定專門的政策和法律,調整和更新已有的政策和法律,在國家層面成立專門的議事協調機構,理順各管理主體的權責關系,構建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體系。

(8)論文“國家治理現代視域下網絡地理信息公開行為審批政策研究”。從國家治理現代化高度論述了網絡地理信息公開行為審批政策在保障國家安全中的重要地位,並通過對我國現有主要的網絡地理信息政策法規進行實証分析,揭示網絡地理信息公開行為審批政策存在的主要問題,在此基礎上建構完善的網絡地理信息公開行為審批政策體系。

(9)論文“美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及其對我國的啟示”。論述了美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建設的發展歷程以及基本經驗,並結合我國網絡地理信息安全的實際, 探討了美國經驗對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建設的啟示。

(10)在項目研究基礎上,完成書稿《我國地理信息安全的政策和法律研究》,計50余字,已提交科學出版社出版。專著根據地理信息及其安全特性,基於政策和法律基本理論及方法,對我國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的研究進行了深入研究。主要內容包括地理信息安全分類體系、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的現狀及戰略定位、地理信息安全政策和法律的戰略規劃原則及措施、地理信息安全監管政策及地理信息安全運行保障機制、地理信息安全執法、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地理信息安全技術及其與政策和法律的影響等。

(11)首席專家主持制訂國家標准《測繪地理信息版權標識》(2015-2016),是首部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安全方面的標准,表明制訂者在測繪地理信息安全研究方面的領先地位並得到了相關部門的高度信任和肯定。

(12)《地理信息數字水印安全管理系統》和《地理信息密級處理系統》在40多家測繪地理信息部門應用,從技術上保護地理信息安全,促進了地理信息政策和法律的完善,為地理信息安全做出重要貢獻。 

 

課題組供稿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