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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萬裡:石破天驚 儒家石經復原的歷史價值

2016年02月22日08:14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歷代儒家石經文獻集成”首席專家、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

儒家經典《詩》、《書》、《禮》、《樂》原本於“郁郁乎文哉”的西周文化,經孔子和七十子后學相繼傳授、解說,是為儒家文化。戰國時連同經孔子筆飾的《易傳》和《春秋》,稱為六經。漢立五經博士,使儒家經典成為兩千年中華民族思想文化的核心。這些經典從口頭傳授到書於竹帛、鐫之石碑、轉抄於紙卷、刊刻於梨棗,傳之於今,已與先秦原貌存在不小的差異。

存世石經揭示與漢字和經學發展的關系

儒家石經指鐫刻在石碑上的經典。自漢末以降至清中葉,計刻有七朝石經,即熹平石經、正始石經、開成石經、廣政石經、嘉祐石經、紹興石經、乾隆石經。石經作為儒家經典的重要載體,是漢、魏、唐、孟蜀、南北宋和清官方的欽定文本,從文本到文字都體現出與時代相適應的標准,具有歷史、文化和藝術的多重價值。今開成、乾隆石經外,紹興石經尚存大半,他則多殘泐毀棄,沉埋地下。殘存斷碑和文獻記載所留存的僅是部分歷史信息,揭示了石經與漢字和經學發展的關系。

就字體而論,熹平石經為一字隸書,正始石經是古文、篆文、隸書三體,開成石經和廣政石經皆楷書,嘉祐石經為真篆二體,紹興石經或真或行,乾隆石經則純一楷書。歷朝都有自己的標准字體,鐫刻石經是作為一定歷史時期的經學范本,故首先須與當代通行的正體字相適應,必要時才兼備它體。漢承秦后,變篆為隸,經典文字在篆隸變化中歧出不一,為師法家法爭端之一因,影響到經典意義和官吏仕途,故熹平石經用標准的隸書書寫,以統一今文經本。曹魏時古文經學立於學官,時今古文經學界限漸趨泯滅,故鐫刻古文、篆、隸三體,既希冀還原古文經本,也俾學者對照今古文文字差異。六朝楷書定型,但別體訛字泛濫,波及經典,唐貞觀以后曾數度勘定,猶難奏效,故開成間用楷體書鐫於石碑,冀定於一尊。凡此均顯示出以楷定文字而統一文本,借統一文本而推行標准字體的意圖。

就內容而言,熹平石經鐫刻《詩》、《書》、《易》、《禮》、《春秋》、《公羊》、《論語》七經,很大程度上出兩漢五經博士的今文經學傳統和《論語》地位的提升。正始石經刻古文《尚書》和《春秋》、《左傳》,標志著漢末三國之際今文經的式微和古文經的興起,為六朝隋唐經學奠定了基礎。廣政石經兼刻經文和注文,可以看出漢魏古注在隸楷興替下歷經六朝三唐,文句字形皆已舛亂。嘉祐石經刻《易》、《詩》、《書》、《周禮》、《禮記》、《春秋》、《孝經》、《論語》、《孟子》九經,與北宋科舉考試息息相關。高宗御書紹興石經,其《易》、《書》、《詩》、《左傳》和《禮記》正是孔穎達主纂《正義》的五經,說明唐宋經學具有相承的一面﹔而《禮記》僅書《中庸》、《大學》、《學記》、《儒行》、《經解》五篇,復鐫刻《論語》和《孟子》,反映出經二程提倡后的經學走向已經發生變化,理學格局基本定型,朱熹承之而起,傾數十年精力集注《四書》乃勢與理的必然。

漢魏石經殘石出土引起轟動

20世紀20年代,洛陽出土大批一字和三字殘石,掀開了一千七八百年前漢魏石經的朦朧面紗,引起極大轟動和傳拓研究的熱潮。熹平石經所刻是五經、六經抑或是七經,文獻記載舛亂,學者持論各異。殘石出土后,經王國維、羅振玉、馬衡、吳維孝等人相繼傳拓研究,不僅確証其為七經,更進而考定《詩》用《魯詩》、《尚書》用歐陽本、《易》用梁丘本、《春秋》用《公羊》本、《公羊傳》用嚴氏本、《儀禮》用戴德本、《論語》用《魯論》,使數百年疑惑一時明朗,紛爭漸趨消解。七經皆用漢代官學今文本,表面是為統一家法文本文字,實質也是為挽救官學今文式微而民間古文盛行的一種舉措。曹劉興替,古文經學紛紛立於學官,遂於正始初年鐫刻三體石經。正始石經究竟刊刻幾經、共有幾碑,文獻語焉不詳。三體石經《尚書·無逸、君奭》巨碑和小塊殘石的出土,証實王國維《魏石經考》所定《尚書》用馬鄭本的推測。石經正面《尚書》,背面《春秋》,因底部鐫有“第十七”的《梓材》和鐫有“第廿一”的《君奭》殘石出土,全部魏石經二十八碑五十六面的《尚書》、《春秋》位置由此排定。兩經之外,《隸續》還錄有《左傳》文字,經臧琳、孫星衍等離析,王國維最后推定:《左傳》刊至魯桓公而止。由正始二年(241)至司馬執政才二十多年,說明三體經本費工浩繁,曠日持久,魏晉禪讓,工程廢止。反映出文化與政治榮損與共,休戚相關。

石經復原破解古今經學難題

沉埋千年、一旦破土而出的殘石,真正讓世人驚訝的還是它的內容。兩漢今古文經學爭論一直為宋以下尤其是清代學者所關注,並融入民國古史辨學潮中,衍化為古書真偽之爭。由於無法一睹秦漢文本之真,爭論始終停留在推測階段。漢魏石經殘石的面世,經研究推排復原,不僅讓我們目睹今文經文本原貌,今古文經本差異,並可由此窺探先秦秦漢文本流傳中的錯訛,乃至古史與年代學等問題。

《毛詩》獨傳一千四五百年,三百篇古本順序已深入人心。趙明誠《金石錄》說《魯詩》篇第與傳世《毛詩》小異,八九百年來學者少所關心,至王國維猶未破解。經羅振玉對續出的熹平殘石計算推排,獲知《小雅·彤弓》之后為《賓之初筵》而非《菁菁者莪》﹔《大雅·旱麓》之后是《靈台》而非《思齊》,僅出土殘石之序次不一已遍及風雅頌,推想三百篇中差異相當可觀,証實趙氏魯、毛篇第小異之說確有所據。《邶風·式微》共二章,《魯詩》章次適與《毛詩》相反。章次相異可能是錯簡,而篇第錯舛涉及春秋諸侯世次問題。《鄭風》二十一篇,魯、毛兩家不僅篇次不同,其篇次所呈現的鄭國諸侯世次也已混亂。《詩經》無論為誰或何時編次,各國詩篇前后與諸侯世次一致應是一種常理,這表明兩家的篇次在戰國秦漢的口傳中都曾顛倒混亂,可証班固《藝文志》所說確系當時實情。由此推測,古本《詩序》(古序文字)在先秦時獨立於四家詩之外別行,逮及口傳錯亂的四家詩形諸文本,在傳授中時有引《詩序》作解者,而《毛詩》經師為顯示其淵源有自,全取古本《詩序》分置各詩之前。《詩序》完整的侯國世次與已舛亂的《毛詩》篇次不能相應,為保持傳授文本原貌,經師援序配經,形成現今所見傳本。《魯詩》殘石的復原不僅可使我們認識和追溯小序的來歷,更為探索四家詩有無詩序開啟了新的思路。

《尚書·無逸》是周公列舉殷商三宗的經歷與施政作為以勸勉成王的訓辭。傳世《古文尚書》本以中宗、高宗、祖甲為次,馬、鄭據序次而指祖甲為高宗武丁子,《孔傳》和王肅則認為是商湯長孫太甲。歷代尚書學者費盡心機,多方詮釋,仍難有定說。宋代熹平石經《無逸》殘文出土,高宗后無“祖甲”一段文字,而中宗前卻有四十字的空位,昭示歐陽本是以太甲、中宗、高宗為次,孔傳、王注並非空穴來風。清儒因《古文尚書》案的牽連,對此還在左袒右袒,猶疑不定。民國初年三體石經《古文尚書·無逸》出土,次序與傳世本古文《無逸》一致。今古文序次之不同,表明兩者異同產生年代可溯至西漢甚至更前。取証於當今出土竹簡的書寫格式,聯系劉向以中秘古文《尚書》校大小夏侯、歐陽三家經文的脫簡實例,祖甲一段文句適為二支竹簡的文字。以簡牘格式排列,可確証祖甲應為太甲,原在中宗之前,其竄亂到高宗之后系由漢以前錯簡所造成。夏商周斷代工程在排列殷商晚期年代時,從馬鄭說認祖甲為高宗子,將高宗以后的祖庚、祖甲、廩辛、康丁四王年數框定為44年。由於將祖甲兄祖庚在位七年排斥在外,與《無逸》中周公所說祖甲之后“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的晚商帝王在位年數抵牾,於是隻能認為周公是泛指中宗、高宗、祖甲以后的某些王。但如據熹平和正始石經殘石的錯位作符合歷史的推測,將祖甲依從今文經本次序置於中宗前定位為太甲、中宗、高宗,則高宗之后容有在位七年的祖庚,這與周公所謂逸樂之王多三到十年的短祚適相吻合。

事實上,前述所舉指示殘石可以補充、佐証經文是非和歷史事實十分重要。比如開成石經《月令》改動經文與紹興石經由高宗御書的事實,賦予傳統文化新的時代價值和內涵,反映出皇權對經典的重視與滲透,而乾隆石經的前后磨改,就更隱含著和珅專權的影響。總而言之,作為不可替代的實物文本七朝石經,對研究經學史、政治史甚至歷史年代學,都有其無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對當今繼承和弘揚傳統文化,發掘儒家經典的現代價值,更有其不可忽視的歷史和現實的雙重意義。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