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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煌煌上帝”到“真命天子”:秦皇漢武的皇權之治

巴曉津2016年02月04日10:14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從“煌煌上帝”到“真命天子”:秦皇漢武的皇權之治

  自古以來,秦皇漢武經常被相提並論,他們同樣雄才大略、功勛卓著,卻遭遇了迥然相異的歷史命運:秦始皇建立的強大王朝速興速亡,享國僅僅十四年余,而在漢武帝時期奠定堅實基礎的漢王朝卻綿延四百余年。這一鮮明對照不能不引發我們的關注和思考,驅使我們進一步去探索有關秦漢皇權政治的若干問題。日本著名學者西嶋定生在其論作《皇帝支配の成立》一文中曾就皇帝號問題發表了意見。他將秦始皇所定之“皇帝”號解釋為“煌煌上帝”,指出秦始皇自認為是“神格者”。而西漢中期,隨著儒學地位的逐步提高,經由儒生提出的“天子觀”的轉化,皇帝的性質被定義為天子,也就是上帝在人間的代理者,是人而不是神。這一觀點在研究中國古代皇帝制度方面頗具影響力,同時也對我們認識秦皇漢武皇權之治的特征及異同問題提供了一個獨特視角。

  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曾經講:“吾慕真人,自謂‘真人’,不稱‘朕’。”秦始皇羨慕神仙,自稱“真人”,可見其自視為天神之定位,而這也導致他不同尋常的思維方式和行為模式。秦初並天下,秦始皇得意於自己“以眇眇之身,興兵誅暴亂”的平定天下、安定海內的功德和威風,認為自己德高三皇,功過五帝,指出“今名號不更,無以稱成功,傳后世”,要求群臣為其議帝號,並最終確定皇帝尊號以稱頌自己亙古未有的尊貴地位及所創下的宏偉功業。秦始皇所確立的皇帝尊號自古未有,它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稱謂,而實為涉及帝王觀念和深層價值認同的重大問題。此外,秦始皇又提出要廢除“子議父,臣議君”的謚法,也就是皇帝生前死后,臣下均不能評價、議論其政績得失。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引裴骃《集解》注曰:(謚法)“周公所作。”始於西周時期,已經因襲數百年之久的謚法制度,至秦時廢止。秦始皇將自己定格為無人能及的天神身份,想要打破舊制傳統,標榜個人權勢的思想一覽無余。

  然而,值得我們注意的是,由秦廢止的謚法制度在漢初即恢復舊制。漢朝的歷代皇帝均有謚號,據《漢書·惠帝紀》引顏師古注,“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漢家之謚,自惠帝以下皆稱孝。”漢代皇帝自惠帝起,謚號中皆帶“孝”字,如孝文帝、孝景帝、孝武帝等,這說明劉姓皇族希望家族后人能夠效法並繼承父祖之志,世代沿襲慈惠孝親的傳統,以保劉姓皇統的永久延續。漢代崇尚“孝德”,倡導孝治,看重傳統的因循和傳揚,這是漢代將皇帝定位於人,而不是神的一個明証。即便是熱衷於開疆拓土、征伐四方、功勛赫赫的漢武帝,也注重推奉儒學孝治。他不僅表彰六經,興建太學,修郊祀,改正朔,而且重視利用“三老”“孝悌”“力田”等社會基層官吏宣揚儒家禮法,推行鄉裡教化。武帝即位之初,就曾下詔曰,“古之立教,鄉裡以齒,朝廷以爵,扶世導民,莫善於德。”(《漢書·武帝紀》)強調孝順老者是自古以來的道德標准,而扶正社會風氣,引導百姓行為,最好的辦法莫過於注重孝德。武帝多次下令嘉獎賞賜“孝悌”“力田”,並給予年高者、鰥寡孤獨以及缺衣少食者賜帛絮、米糧的撫恤。相對於秦的短命,有漢一代享國長久,由漢代皇帝自身“真命天子”之定位而形成的帝王觀念和制度設計在其中發揮的作用應是不言而喻的。

  與漢代崇尚孝治不同,秦崇奉法治,出於對權力、法規、秩序的極致追求,秦多採用商韓之術,以霸道治天下。筆者曾經考察了根植於秦文化深層的核心價值觀念“威德”與秦之興亡間的互動關系。指出“威德”實際具有兩層含義:一為秦始皇兼並六國、統一天下的開拓之功,及其所表現出的令海內折服的威風、威武、氣勢及震懾力﹔一為秦始皇治理天下時所採取的尚威嚴法、多欲寡恩的暴虐政治。然而“威德”之於秦有著正反兩方面意義,秦因“威德”而得天下,也因“威德”而失天下。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威德”之所以成為秦政之重要特征,實際也與秦始皇自身天神的定位息息相關。也就是說,正是由於秦始皇對自己天神身份的認同,導致其行為不受任何約束,這既給他帶來千秋功勛,也造成了他的極速衰亡。代秦而起的西漢王朝,正是在反思和批判秦弊的基礎上,一反秦之“威德”,推崇“孝德”,倡導孝治的,由此,秦漢皇權之異同一目了然。

  此外,秦朝建立后,秦始皇還曾多次巡行各地,“示強威,服海內”,朝岳觀海,刻石立碑,歌頌秦德。如觀其刻石立碑的碑文內容,其中充斥的盡是“皇帝之德,存定四極”“六合之內,皇帝之土”“人跡所至,無不臣者”“威燀旁達,莫不賓服”“武威旁暢,振動四極”“日月所照,莫不賓服”“威震四海”“威服海內”等對秦始皇威震天下、舉世無雙地位大力宣揚的語句,由此可見始皇對其作為天下之主宰身份的看重和強調。而其后秦始皇營建“東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上可以坐萬人,下可以建五丈旗”的規模宏大的阿房宮,以及“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的象征銀河星際的天橋,都從不同側面體現出秦始皇將自己定位於天神之身份,想要顯揚自己無人能及尊貴地位的一種欲望。也正是由於秦始皇所獨有的思維方式,導致其權力欲的無限膨脹。他不僅“樂以刑殺為威”,而且獨攬一切權力,獨斷各種事務,“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秦代官僚體系也多由訓練有素、唯命是從的“文法吏”來聽事任職。據《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可見當時以法家文吏為主體組成的官僚體系完全是一個順從旨意、聽之任之的簡單執行體系。這種體系雖然滿足了秦始皇為所欲為,強調皇帝意志高於一切的心理欲求,但其二世而亡的歷史教訓深刻証明了這種體系缺乏彈性,缺失對皇權進行調節的糾偏和反饋機制的嚴重症結所在。

  漢儒的深刻反思和批判,導致了從秦政到漢政的深刻變遷,從秦之尚“威”到漢之崇“孝”即是明証。特別是西漢中期以來,漢武帝採納碩儒董仲舒的建議將儒學定為一尊,儒家學說逐漸成為佔據主導地位的官方意識形態。而“少治春秋”的董仲舒,在否定秦政重威嚴法,拋棄仁義德治的為政方式基礎上,結合各家學說,建立了一套以天人關系為中心的理論體系。這一理論,在強調君權至上的同時,又提出了“天人感應”和“天子受命於天”的理念。也就是將“天”置於君主之上,天會對人間天子進行監督,如若天子為政不仁無道,有違天意,那麼天將會降災對其進行警戒,甚至會剝奪其天命。董仲舒提出的“災異譴告”理論也成為西漢中期在漢廷中躍居重要地位的儒學士大夫上疏陳事,匡正皇帝過失的有力憑借。與秦之“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和“上不聞過而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的狀況對比,漢儒的“災異譴告”理論在突顯天對天子所具有的權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約皇權的同時,也起到了維系和鞏固皇權的作用,實際也構成了漢政與秦政之區別。

  (作者單位:復旦大學中國史博士后流動站,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禮制變遷及其現代價值研究”〔12&ZD134〕成果)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