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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淵: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的關鍵節點

劉淵2016年01月21日08:19來源:光明日報

原標題: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的關鍵節點

“互聯網+”要實現的不僅僅是技術變革,更是社會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變革。資料圖片

“互聯網+”強調的不是互聯網本身,而是通過互聯網與其他應用領域的融合,實現對各類社會資源的整合,最終成為推動社會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深刻變革的重要力量。如何推進這場變革並把握變革的行動方向,是當前制定“互聯網+”行動計劃的重要內容。

“互聯網+”行動計劃的三要素

技術載體。“互聯網+”所涉及的技術不是單一的因特網,而是新一代信息技術的集成。狹義因特網僅指人人互聯,而“互聯網+”所強調的,是以互聯網為紐帶,將移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能源網等一大批新興技術進行融合應用,是在廣泛互聯的基礎上不斷融合與創新,最終改變市場交易方式和產業組織方式。

服務客體。“互聯網+”的服務對象不是單一行業,而是整個產業鏈。"互聯網+”的最終目標,不僅要推動互聯網產業,更要促進傳統產業轉型,共同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互聯網+”是實踐哲學,並非簡單的產業計劃,而是通過互聯網化的過程,找出阻礙傳統產業發展的症結,這既包括產業關鍵技術、組織方式,也包括文化理念和消費習慣,最終借助當前這股互聯網潮流順勢而為地加以解決。

實施主體。“互聯網+”的實施主體是市場+政府。市場機制固然是網絡經濟的動力源泉,但“互聯網+”所面臨的問題更加復雜。在這一過程中,政府主要在三個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信息網絡關鍵技術方向的引導與基礎研發支持﹔推動互聯網與信息技術公共服務與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對互聯網平台企業的監管,保護用戶和中小企業權益,以及處理可能帶來的內部矛盾。

“互聯網+”過程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互聯網+”重短期市場規模,輕長期技術掌控。我國互聯網產業整體上缺乏對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網等關鍵信息技術趨勢的掌握,這使得我國雖然已經成為全球最大的互聯網市場,但主要收入卻仍然由美國公司所獲得。除了百度、阿裡、騰訊等少數具有壟斷優勢的大型互聯網企業以外,小企業的生命周期較短,缺乏有效的技術保護和激勵機制,主要集中在電子商務、O2O等技術含量少、壁壘低和資本驅動的領域,極易形成資本泡沫。反觀美國,一方面通過市場競爭促進商業模式創新,另一方面則始終通過政策手段扶持技術型公司成長,使得其能夠持續產生出微軟、蘋果、谷歌、特斯拉等技術與商業模式並重的世界級企業,從而對我國互聯網企業構成極大競爭壓力。

“互聯網+”產業結構不合理,存在多處斷層。主要包括:中低端網購市場與高端品牌制造之間的斷層﹔靈活多變的互聯網商業模式與缺乏彈性的生產方式之間的斷層﹔局部環節自動化與整體制造效率低下之間的斷層。以服裝行業為例,近年來一方面在制造端大力發展自動化紡織和印染,另一方面在消費端普及電子商務,應該算作是“互聯網+”。但是,由於紡織印染環節的自動化並沒有改變大規模生產的組織方式,使得服裝行業庫存始終居高不下﹔而電子商務在個性化服務上得不到生產的支持,隻能一味地以低價來傾銷庫存,結果導致行業惡性競爭,行業利潤下滑,甚至制約了國產品牌的成長。相反,西班牙、瑞典、美國、日本等國的服裝品牌通過市場驅動,優化生產端的資源配置,積極採用小批量、數碼印花、自動裁剪等新技術,結合線上線下融合,推動了個性化、快時尚的新趨勢,大舉佔領我國服裝市場。在這方面,德國提出的“工業4.0”理念,即優先發展制造端的信息技術應用與產業鏈解決方案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鑒。

“互聯網+”地區發展不均衡。我國西部地區和大量農村由於信息化水平低、互聯網理念落后,在推動互聯網發展中造成的“數字鴻溝”被進一步放大。調查發現,西部地區在與東部地區的電子商務合作中大都處於劣勢,發展空間局限在初級生產和原材料銷售環節,導致當地產業轉型升級緩慢。應以印度為前車之鑒:盡管印度的三產比重高達50%,但由於大量貧困人口不能上網,信息服務業主要依靠海外訂單,缺乏國內需求支撐,無法形成本國互聯網產業,更造成制造業人才短缺和技術資源匱乏。

互聯網企業國際競爭力不足。國內互聯網企業主要將市場重心放在國內,在國際市場上影響甚微,難以突破國外公司在技術和應用專利上的封鎖。從現有數據看,即便是百度、阿裡和騰訊等知名互聯網企業,在國際競爭中也經常處於被動。此外,盡管近年來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但國內企業仍沿襲過去的低端低價產品出口策略,無法提升產品國際競爭力。在這方面,日本的教訓非常慘痛:日本過去曾在移動互聯網方面具備全球最領先技術,但由於主要資源被大運營商掌控,產業鏈缺乏創新動力,而且隻滿足於國內市場,不重視對全球技術標准和商業模式的爭奪,導致其移動互聯網產業被世界主流趨勢排斥,在蘋果、三星等公司的夾擊下一蹶不振。

推進“互聯網+”行動計劃的思考建議

“互聯網+”行動計劃作為一項重要的國家戰略,不僅需要加強頂層設計,更需要在關鍵節點上以政府力量引導和推動,下一步應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應對“互聯網+”需求,積極推動政府管理改革。我國在現行政府管理機構和職能設置上,並不能很好地應對“互聯網+”的需求。隨著“互聯網+”的深入,有越來越多的政府部門會與之相關,並逐漸覆蓋全部的政府部門。這需要對“互聯網+”的政府管理職能內容進行再設計,“趨利”與“避害”兼顧,實現相互監督相互支持。在管理手段上,應從互聯網運行規律入手,重點針對互聯網平台企業,發揮大數據在治國理政上的重要作用,實現准入放鬆,監管從嚴。在治理策略上,盡可能避免在民眾心目中造成“新生事物阻礙者”的形象,應從保護用戶和中小企業基本權益出發,防范行業不正當競爭,積極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加強互聯網對制造業的全產業鏈改造,促進制造業升級。重視電子商務與傳統商貿之間的辯証關系,利用互聯網大力推進中國流通業改革,形成線上與線下互補的新格局。利用電子商務倒逼傳統產業轉型,重視企業在管理和生產組織方式上的改革創新,尤其鼓勵個性化和小批量的新興生產方式的行業普及與大范圍應用。政策支持與引導工業互聯網發展,優先扶持掌握關鍵突破性技術、面向全產業鏈的平台型企業快速成長。重視多層次多環節的互聯網多能人才和職業隊伍的培養。

實現東西部地區互聯網合作共贏,促進地區均衡發展。充分利用中國市場的縱深優勢,解決欠發達地區互聯網“最后一公裡”問題,培育農村市場需求。優先鼓勵中西部原創性互聯網公司發展,加大中西部互聯網基礎建設投入,建立中西部與東部的跨地區互聯網戰略合作。加大中西部地區互聯網人才的教育培養投入,鼓勵東部地區互聯網產業轉移至西部,形成東西部地區互聯網合作共贏的新格局。

重視互聯網在國際經濟合作中的作用,促進國際化戰略實施。積極推進與“一帶一路”周邊國家的跨境電子商務發展,重視跨境出口商品的品質管理和中國品牌建設,形成與這些國家民間經貿的強連接。鼓勵我國互聯網、軟件、手機和網絡基礎設施企業走出國門,積極承接海外互聯網基礎建設、智慧城市等互聯網應用項目,以及智能手機、可穿戴式產品等互聯網民用硬件產品銷售。加強與發達國家在現代制造業、移動互聯網方面的戰略合作與技術轉移,積極扶持國內互聯網企業收購和入股海外互聯網優勢技術企業,打破國外市場技術壟斷與專利封鎖。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信息網絡技術對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影響與對策研究”首席專家、浙江大學教授)

(責編:李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