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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寧:幣政逆轉 唐宋變革說反例

2015年09月15日15:59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清中葉貨幣流通變革研究 ”(13BZS042)階段性成果,作者單位:湖北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中國是世界上最早使用鑄幣的國家之一,並在宋代率先發明紙幣。元至明初主要推行不兌換紙幣,偶爾鑄錢。這一幣制隨大明寶鈔發行的失敗而破產。明中葉,形成銀兩與銅錢並用的幣制,轉而落后於世界其他發達地區。從領先到落后的巨大反差背后,是貨幣政策的逆轉,也反映了傳統社會經濟領域意識形態的轉型。

從政府壟斷到“聽從民便”

漢代以降,法家“興利”與儒家“不與民爭利”立場的對峙是經濟政策的主題。《鹽鐵論》所載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大夫與賢良文學的爭論,全面展現了雙方的矛盾。貨幣政策方面,法家強調“統一,則民不二也﹔幣由上,則下不疑也”。儒家則質疑政府壟斷鑄幣,要求“不禁刀幣以通民施”。漢武帝以后,國家壟斷鑄幣的法家政策是主流。中經漢末至南北朝幣制混亂及實物貨幣廣泛流通,隋唐時恢復光大。宋代更強化貨幣壟斷,銅錢、鐵錢、紙幣劃地而行。金元至明初推行不兌換紙幣,政府貨幣權達到頂點。

大明寶鈔發行失敗,為古代貨幣政策轉捩點。宣德初,以便民為由,放鬆對以布帛米麥為交易媒介的禁令,正統年間放開錢禁和銀禁,此后財政稅收中持續增加白銀的使用。同時,減少直至停止造鈔,寶鈔逐漸退出流通,僅弘治末年鑄造少量弘治通寶。嘉靖六年(1527),恢復兩京工部寶源局鑄錢。萬歷初,張居正推行全國鑄錢計劃,旋即失敗。明代鑄錢總量約80億文,僅相當於北宋兩年鑄錢量。因銅錢匱乏,市場化貨幣銀兩成為主幣。民間廣泛使用成色各異、輕重不一的銀塊,兩京之間的運河流域、河南、湖廣、福建、兩廣還流通著前代舊錢和私鑄錢為主的各種銅錢,缺少銅錢的地區不得不使用低成色碎銀,偏遠地區常以實物交易。

錢法不振,固然與幣材不足、利不酬本有關,主因在於明政府堅持“聽從民便”的貨幣政策,擔心官鑄不精反致“盜鑄群起”。這一邏輯也主導了對銅錢流通的管理,嘉靖至萬歷間,多次議及防禁私鑄錢,皆受阻於“聽從民便,不必立法,紛擾商人”的意見。事實上,民間對高質量制錢 (明清稱官鑄錢為制錢)有強烈需求,京局萬歷金背錢材質好、鑄造精,市價長期在五六百文兌銀一兩。在不行錢之地,民眾苦於低假碎銀和實物貨幣,鑄幣也不難通行。

“聽從民便”政策的興衰

入清以后,貨幣政策轉向適度有為。先是依賴洋銅鑄錢,繼而大舉開發雲南銅礦,乾隆年間為北宋后第二個鑄錢高峰期。在日常交易中,制錢遠比銀兩方便,受民眾歡迎。供不應求導致錢價上漲,乾隆后期才回落到千文一兩的政府目標價。17世紀末到18世紀,越來越多的地區由“用銀之地”變為“用錢之地”或“銀錢並用之地”,以至流行大數用錢。政策調整的重心是鑄錢。其他干預政策,如雍正推行銅禁,乾隆前期一度為抑錢價而限制大額交易用錢,因其“滋擾”,受到官僚集團非議和抵制,行之不久。

制錢以外,清代沿襲“聽從民便”的政策。乾隆十年(1745),浙江布政使潘思榘建議禁用低成色銀兩,戶部以“是本欲便民而於民實多不便”駁回。政府鑄幣與市場化貨幣混合的幣制有了新發展。洋錢(機制外國銀元)大量流入東南沿海,成為異於銀兩的計枚流通的銀貨幣﹔在流行大數用錢的北方以及寧波、福州等地,流通著商戶發行的錢票。道光年間因懷疑洋錢、私票與銀荒有關,始有限禁之議,因督撫反對而作罷。

晚清,“聽從民便”再次主導貨幣政策。嘉道以降,地方鑄幣廠大多長期停鑄,僅在咸豐朝為解決財政困境,短期發行大錢、鐵錢和紙幣。更多種類的私票、外幣(洋錢、外鈔及外資銀行發行的紙幣)進入流通,市場化貨幣(銀兩、私票和外幣)在清末全國貨幣總量中佔半壁江山。直到1889年后,清廷相繼允許地方政府發行銀元、紙幣和銅元。這些新幣種類復雜,流通范圍各異,幣制愈加紊亂。

1879年,法國希望安南殖民地銀元在華流通,出使英法的曾紀澤回復:“我國家於商民生計,純任自然。事苟便於民生,一任流通,未始不足與錢法相輔。”他以通洋務著稱,觀念尚且如此傳統,其他人更不必論。郭嵩燾意外發現鑄造銀元竟是國家“利權”。此后,商戰與富強觀念傳播。20世紀初,“聽從民便”政策退潮。庚子事變后,清廷實行“新政”,仿行西方經濟政策,包括“東西各國貨幣通例”。1910年頒布改革方案,宣告“幣政劃一”、“圜法一律”。

明中葉以降貨幣政策逆轉

“聽從民便”是傳統社會晚期意識形態的產物。唐宋經濟政策有濃厚的法家色彩,宋代官營經濟和專賣制度延伸到從礦業到酒曲的眾多行業,工商稅超過農業稅,貨幣發行是重要財源。“理財之要,裕財為重”是主流觀念。但新興的理學將儒家思想教條化,以節用減稅為宗旨,批評政府逐利。理學在元代上升為官學,明代確立為統治思想。宣德正統年間,經濟政策向理學看齊,崇尚節用,反對與民爭利。理學籠罩下的明清經濟政策,與宋代大相徑庭。除兵工廠和造幣廠,幾無官營工業,專賣制度隻剩鹽業。清代開發雲南銅礦,也採取官督商辦。這一重大轉型,等於從《鹽鐵論》中大夫的觀點轉向賢良文學的立場,即康熙帝屢次強調“要在安靜”的治國之道,“以不生事為貴,興一利即生一弊”。因此,貨幣政策以“不擾民”為原則,理財之道在“強本節用”,“不在行鈔法也”。

近代歐洲的崛起,與主張加強政府干預的重商主義息息相關。與之相比,宋代經濟政策略有相似,明中葉以后的小政府主義走上相反的道路。“聽從民便”政策,是古代中國變為落后的重要原因之一。直到清末仿行西政,宣告理學小政府主義退出歷史舞台,也包括幣制在內。從貨幣政策的演變可見宋代繼承、發揚漢唐傳統,明代中葉則發生逆轉。這與流行的“唐宋變革說”存在沖突。葛兆光在討論文化思想史時,提出應將唐宋對比轉向注重宋明連續的思路,宋人很多新思想並未落實,到明代才變成“普遍施行、接受和習慣的制度、風俗和常識”。此思路同樣適用於經濟史,揭示了歷史的復雜漸變,提醒我們不能盲目崇信過度簡化的歷史模式。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