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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光斌:中國政治學基礎理論研究的突破性進展

2015年07月30日08:40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為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專著《國家與制度變遷》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

中國不應該成為西方理論的試驗場,而應是理論的發源地。中國幾千年文明史和現實實踐是產生理論的豐富資源。遺憾的是,過去幾十年內,由於社會科學的滯后性以及由此導致的美國化現象,使得中國一直是既定理論詮釋的對象,而作為“學生”的中國自然總是不符合“先生”的標准答案。事情正在起變化。在引介、學習西方理論的過程中,中國社會科學特別是政治學的理論自覺已經發生,突出表現在政治學基礎理論研究取得了堪與西方對話的成就。

 國家治理現代化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無疑是中國政治思想發展的一大成就。這一創新是以中國政治學大量前期研究成果為基礎的。早在20年前,政治學界就提出了“國家能力”概念,且這一概念也適時轉換成治國之道,促進了當時的分稅制改革。之后,中國政治學開始批量研究治理理論與實踐,提出了“國家治理能力體系”概念。“國家治理現代化”是國家與社會相互傳遞正能量的體現。 

“國家治理現代化”概念具有轉換思維方式的作用。現代化不僅體現在傳統所說的治理體系即制度上,還體現在治理能力上。衡量問題的標准和角度變了,結論就不一樣了。如以制度衡量現代化,標准就會滑向西方中心主義,甚至得出“印度比中國好”的荒唐結論﹔但以治理能力衡量現代化,中國不但是發展中國家的楷模,“中國模式”甚至是連西方都不能回避的概念。

 某種意義上,國家治理現代化更多的是實踐智慧的結晶,而不是基於教條的書本知識。幾千年的文明基因和現實實踐本身,造就了這種被尼赫魯所說的讓他艷羨不已的中國人的“健全的實踐理性”。

 政黨中心主義

 社會科學基本上是對歷史經驗的建構。當今世界社會科學的兩大話語體系就是主張個人權利的社會中心主義和強調國家自主性的國家中心主義,前者是基於英美歷史經驗的產物,后者是基於法、德、日本歷史經驗的總結。可見,社會科學的源頭是特定國家特定歷史時期的特定經驗,簡單說就是建國歷程的理論。但是,這兩大主義都不能解釋依靠政黨而組織起來的國家,而政黨建國正是以中國為代表的一大批國家的基本歷史,不能解釋如此多國家建國經驗的社會科學,其意義自然會打折扣。

 有學者根據中國和很多發展中國家的建構歷程,總結出“政黨中心主義”的概念和話語體系。這一概念和社會中心主義以及國家中心主義一樣,總結的是一種歷史的客觀存在。有了政黨中心主義的概念和思維方式,就應明白“政黨”在不同國家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不能用西方利益集團性質的政黨概念理解或對照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是一種建國黨,性質不一樣,政治理念和政治作用形式也不一樣。不僅如此,西方社會科學中主導性的二分法即國家—社會關系也受到嚴峻挑戰,很難用二分法的國家—社會關系來理解中國政治。

 國家建設理論 

如何建構和理解現代國家?中國政治學的回答是,現代國家不單是二維度的國家與社會關系,而應是三維度的“國家權力—資本權力—社會權利”關系。相對於流行的二維度國家結構理論,三維論更真實地揭示了現代國家特別是西方國家的政治社會結構。二維度國家建構理論掩蔽了國家的政治性質,把強勢的資本權力當做社會權利,爭取資本權力便是爭取個人權利和社會權利。這種刻意掩蔽或隱喻表達,使得一代又一代人相信資本權力主導下的國家權力的合法性。三維度國家結構論打開了西方國家權力結構的“黑箱”。

 在國家結構上,中國政治學還突破了簡單的國家與社會二分法,即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對立的思維,根據歷史經驗發現了二者間的融合與相互增益過程。因為,公民權利不但包括選舉等政治權利,還包括以財產權和司法保護權為核心的個人基礎性權利和以社會保障為核心的社會權利,而這兩種權利都是國家權力推動和提供保護的結果。由此可知,不但對立性的國家—社會關系二分法理論具有非歷史性,也為“國家”正名——西方政治學一直視國家為“必要的惡”。

 國家結構的新發現推動了國家建設的“時序論”。現代國家建設都是“世紀工程”,甚至是幾個世紀的產物,是國家權力、資本權力和社會權利互動的結果,且彼此間存在時間上的邏輯順序,即時序不能顛倒,否則“現代國家”隻能徒有其表。正是因為中國政治學基於比較政治的這一成果,當福山最近提出所謂“強大政府—法治—民主問責”的政治發展邏輯時,中國學人並不覺得新鮮。

 “結構—時序論”從根本上回答了那種不顧自己歷史文化的拿來主義為什麼難以有效運轉,甚至置國家治理於無效的境地。制度可以移植,文化基因難以改變。很多發展中國家,政治制度西方化、現代化了,文化基因和社會結構沒有改變,結果發生政治制度與文化—社會結構的沖突,導致這些國家永遠陷於泥淖之中而難以前行,便是例証。

 “重述”政體理論

 在語言哲學上,對同一事物、同一概念的再研究並不是簡單的重復,而是通過“重述”以發現其新義。社會科學的進展就是一再“重述”的結果,社會科學中亦有太多的概念和話語體系需要“重述”,尤其是“政體”這個政治學最根本、最核心的概念。

 在古希臘城邦國家時代,亞裡士多德就已用混合政體來指稱好政體。隨著政治共同體的演進,規模越來越大,結構越來越復雜,政體理論也與時俱進地提出復合共和制、單一制與聯邦制、總統制與議會制。但是,二戰后的冷戰時期,越來越復雜的政治共同體理論上卻被簡化為民主—非民主二元對立的政體觀,且劃分民主與非民主的唯一標准是競爭性選舉。由於話語霸權的優勢,使得民主—非民主成為衡量世界政治的標尺,變成很多人的思維方式。 

在“重述”政體的研究中,中國學者發現,即使以競爭性選舉為劃分政體的標准,也不過是國家—社會關系的一種縱向權力關系,在現代國家,一種維度的權力關系當然不能代表作為權力關系總和的政體。政體除了包括國家—社會關系,更重要的是中央—地方關系和政治—經濟關系。顯然,民主—非民主的二分法並不能真正體現西方國家的權力關系,比如政治經濟關系中的寡頭決定性作用。中國政治學這一發現的理論意義,並不亞於西方學術界關於政體理論的重新認識,比如雅典城邦與民主研究專家、丹麥莫恩斯·漢森教授提出的現代民主的君主制和貴族制特征。中西方政治學的共同貢獻在於,民主—非民主的二分法不能成立,且掩蓋了現代政體的混合政制本質。 

政體理論突破的意義不僅是學術上的,更是政治上的。在學術上,讓我們通過比較看到國家之間的差異並不像二分法那麼對立,還有很多共同之處﹔在政治上,不再迷信所謂的“好政體”,盲目追求所謂的“接軌”。

 民主理論的新發現

 與政體理論密切相關的就是民主理論,且民主轉型也成為過去30年西方政治學最具宰制力的話語。在美國化社會科學大行其道的時代,很多中國人迷信的民主就是以“黨爭民主”為核心的自由民主。

 理論來自歷史,實踐是最好的老師。中國學者根據第三波民主化之后很多國家出現的政治衰敗,尤其是“阿拉伯之春”所導致的“阿拉伯之冬”、烏克蘭內戰與國家分裂、泰國周期性政治動亂等,提出“民主同質化條件”的概念,即如果缺少共同的國家認同、共享信念、基本平等的社會結構以及合作性文化,黨爭民主必然置一個國家、地區於死地。發明了黨爭民主的西方國家,因其內部的文明沖突必將危及國家的未來。

 在西方政治學那裡,民主的基礎是公民社會,或者說公民社會本身就是民主。中國學者研究發現,不同“民情”下的公民社會與民主治理關系並非都成正比,比如埃及的穆兄會、印度的碎片化社會、菲律賓的封建制社會結構、非洲的部族社會等,這些文化和社會結構之上的“公民社會”隻能傷害民主政治。這一發現把“公民社會”請下神台。

 中國學者還發現,被簡化為黨爭民主的自由民主理論對很多國家的國家建設構成威脅,理論屬性上也是“民主的去社會主義化”。大眾民主來自社會主義運動,本來是“姓社”的,自由民主理論家卻將其改造為資本主義的話語和思想。民主理論迫切需要“重述”和重建。

 在重建民主理論的努力中,中國政治學根據自己豐富的協商政治歷史和實踐,比如延安時期的“三三制”、群眾路線、政治協商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以及現實中的民主懇談會等,極大地發展了協商民主理論。

 成就與展望

 中國政治學的理論自覺已經改變了很多學人盲從國外概念的自卑心態。但是,這些理論成就並未完全轉化為一般化的觀念,也沒有變成一般人的思維方式,因此需要更多的大眾化普及工作。

 中國政治學還有巨大的拓展空間。對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理論化工作剛剛開始,對作為中國模式核心的政治制度的理論化工作還沒有啟動,作為人類文明史上一種最偉大思想的民本主義,尚未被納入中國政治學理論體系的建構之中,對廣大發展中國家的研究遠遠落后於發達國家研究。完成這些研究議程,中國政治學方能匹配中國的實踐成就與國際地位。

(責編:李葉、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