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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國榮:中國文化的認知取向

2015年05月13日13:57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中國文化的認知基礎與結構研究”首席專家、華東師范大學教授

在回溯中國文化時,常見的看法之一是:中國文化注重倫常而忽視認知。然而,就其現實性而言,人的生活、實踐過程無法離開認知過程,與之相聯系的文化形態也難以懸置認知。如果對中國文化作比較深入的反思,便不難注意到,即使其中的倫理生活過程,也處處滲入了某種認知的取向。在此,真正有意義的問題,不是中國文化是否注重認知,而是中國文化在認知取向方面呈現何種特點。

認知與評價的交融

狹義上的認知首先關乎事實,並以求其真為指向。然而,在中國文化中,事實的認知與價值的評價往往彼此交錯。對中國文化而言,“知”既涉及“是什麼”層面的事實內涵,也關乎“意味著什麼”層面的價值意義。在中國文化中,二者構成了認知活動的相關方面。以中國文化中的“是非”之辯而言,這裡的“是非”既關乎認識論意義上的正確與錯誤,也涉及價值觀意義上的正當與不正當。判斷認識論意義上的正確與錯誤以是否如其所是的把握對象為准則,確定包括正當與不正當則以是否合乎當然之則為依據。直到現在,明辨是非依然不僅涉及對事實的如實把握,而且以追求價值意義上的正當性為其題中之義。可以看到,是非之辯從認知的內容上,展現了認知與評價的統一。

作為中國文化的內在特點,認知與評價的彼此交融既植根於中國文化,又對中國文化本身產生了多方面的影響。評價向認知的滲入,首先使認知過程顯現了以人觀之的向度。以人觀之既體現為以人的需要為認知的出發點,也意味著以實現人的價值目標為認知的指向。認知過程的這一趨向賦予認識過程以現實的關切和實踐的向度,使之與思辨性、抽象性保持了某種距離。確實,就總體而言,中國文化對認知的理解,往往基於人自身存在過程的實踐需要,以科學而言,即使是與具體的工程技術有所不同的數學,也每每引向實際的運用。如中國古代具有一定代表意義的數學著作《九章算術》,主要不是側重於普遍數學原理的分析、推繹,而是從實用的角度,劃分為方田、粟米、衰分、少廣、商功、均輸、盈不足、方程及勾股九個方面的問題,並具體介紹了246個具有應用性的題目。這種數學的著述,無疑較為典型地體現了認知過程的現實關切與實踐向度。

以道觀之

認知與評價的互融既從認知的內容、旨趣等方面體現了中國文化對認知的理解,也從能知之維展現了以人觀之的向度。與能知相關的是所知,就認知所指向的對象而言,中國文化同時又表現出“以道觀之”的趨向,后者具體地滲入於注重存在的關聯性、整體性以及變動性、過程性等認知取向。

對中國文化而言,現實的對象首先表現為以相互關聯的形式存在。在社會領域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展現為不同形式的人倫關系,從親子、兄弟、夫婦等家庭倫常,到君臣之間的政治綱常,從長幼之序,到朋友交往,人倫關系呈現於道德、政治、日常生活各個方面,而對人的本質和意義的理解,相應地需要從這些社會關系入手。同樣,在更廣的對象領域,事物之間也彼此聯系,所謂萬物一體,便可以視為對事物之間普遍關聯的肯定。

事物的關系性質,規定了人的認知方式。肯定對象存在於關系之中,意味著肯定對象的多方面性:任何一種關系都涉及對象的不同屬性。就對象與人的關系而言,它固然可能包含使人接受之處,也往往有讓人拒斥的方面,就對象所涉及的時空關系而言,在空間上,有遠近之異﹔在時間方面,有始終的不同,如此等等。事物在不同關系中的不同形態,要求從多重視域加以把握。

基於關系所涉及的不同方面把握事物,同時表現為從整體角度考察對象。在整體中,事物的不同規定呈現統一的形態。如果與整體相分離,事物的規定往往被賦予外在的性質。從整體的視域考察對象與外在於整體以理解對象,分別表現為兩種認識方式,兩者之別相應於“技”與“道”之分。“技”與“道”作為考察事物的不同視角,其各自的特點是什麼?庄子曾以“庖丁解牛”作為事例,對此作了形象的說明。庖丁解牛的特點在於已由“技”提升到“道”。具體而言,他在解牛的過程中,一方面了解其不同的結構、部分,在此意義上,“目無全牛”﹔另一方面又把牛作為一個完整整體來看待,而不是分別地執著或牽涉於牛之中互不相關的某一個部分,在此意義上,又“目有全牛”。在這裡,“技”和“道”的區分體現在:僅僅限定於事物彼此區分的特殊規定還是對事物作整體的、相互關聯的理解。而從道的視域出發把握事物,則被理解為“以道觀之”。

邏輯思維的特點

以注重存在的關聯性、整體性、過程性為形式的“以道觀之”,既基於對象的現實品格,又體現了具有辯証性質的認知方式。與辯証思維相關的是更廣意義上的邏輯思維形式,后者在中國文化中首先與“以類觀之”的認知取向相聯系。

注重對類的把握,是中國文化的特點之一。從“五行”之說,到《周易》卦象,類都成為關注的對象。廣而言之,中國文化中所謂“物以類聚”、“人以群分”等等,也從日常思維層面,表現了對類的關注。從認知層面看,對類的關注具體表現為重視察類。考察類,側重點首先在於從類的角度把握事物的不同性質。從認知方式上加以分析,“察類”同時意味著以“類”為推論的依據。在中國文化看來,推論應當建立在類的基礎上,所謂同類相推,異類不比,也側重於這一點:對象唯有在類的層面具有相同、相通或相似的規定,才能進行推論。這裡的推論是就廣義而言,包括演繹、歸納、類比。作為推論的基礎,類與個別、一般無疑具有相關性,但其間的關系,又可以有不同的側重。相對於關注蘊含於推論各項中的個別與一般以及它們之間的關系,中國文化對類本身予以了更多的注重。

從認知層面看,對類的理解既蘊含開放性,從而避免將一般規定抽象化、絕對化或追求終極的實體,又可能導向不確定性、模糊性:當以類觀之與類的相似相聯系時,“是什麼”的確定性追問,便常常容易導向“似什麼”的不確定比較。事實上,以明其類為認知的取向,以類的相通、相同、相近為推論的依據,確實在某種意義上使中國文化呈現以上二重特點。

明其宜

以人觀之通過認知與評價的交融,使認知過程不同於與人懸隔的抽象思辨﹔以道觀之進一步趨向於整體和過程的視域﹔以類觀之則既引向“類同”,也趨向於“類似”。以人觀之體現了認知過程與人的相關性,以道觀之和以類觀之則以存在的現實形態為指向。與人的相關性,意味著認知意義的判定無法與人相分﹔關注現實的存在形態,則使認知意義的形成難以離開特定的知行之境。以此為背景,在中國文化中,認知過程進一步導向“明其宜”。

從語義層面看,“宜”有適宜、應當、適當等含義。本然的對象不存在“宜”或“不宜”的問題,“宜”的內在意義是在人的知行過程中所呈現。當認知僅僅指向事物本身時,通常並不發生“宜”與否的問題,然而,當廣義的評價引入認知過程后,“宜”或“不宜”便成為認知過程難以回避的問題。就社會運行而言,依禮而行構成了其中重要方面,禮本身又基於理,后者與分辨、條理、秩序相聯系,而如何由禮建立秩序,則關乎“宜”。這裡的“宜”不同於抽象的原則,而表現為禮義行為的適當性。

“宜”既涉及行為的正當性,也關乎行為的有效性。在生活、實踐的過程中,“明其宜”構成了中國文化認知取向的重要內容。以中醫治療活動而言,治病需要參照藥方,然而,藥方所涉及的是普遍治療方案,並未反映每一個體的特定狀況,這樣,藥方的運用總是有其限定。在實際運用中,需要根據個體之所宜。對普遍涵蓋眾人之狀的藥方作個性化處理。病各有所宜,治病需要“任其所宜”。質言之,實踐中的“任其所宜”以“明其所宜”為前提。對象之“宜”作為其存在的適當條件,誠然外在於人,然而,通過人的認知過程,這種“宜”又能為人所把握,並進而引導人在踐行中合其宜。在此意義上,明宜與合宜的過程,同時表現為內與外的互動。

(責編:趙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