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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道德:符號學視野下的先秦名辯學研究

2015年04月29日10:36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符號學視野下的先秦名辯學研究”負責人、湖北大學教授

先秦名辯學研究興起於20世紀初。在西學東漸的過程中,西方傳統形式邏輯被譯介到中國,這種具有方法論性質的學科介紹到我國后,引起廣大學者興趣,紛紛開始在我國傳統文化中尋找這方面的思想資源。孫詒讓首先認識到《墨經》諸篇中有亞裡士多德的演繹法和培根的歸納法,梁啟超開啟了以西方傳統形式邏輯為范式詮釋《墨經》中名辯學的先河。20世紀80年代,先秦名辯學研究空前繁榮,以西方傳統形式邏輯為范式,詮釋中國先秦時期名辯學的模式,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與此同時,這種研究范式也受到越來越多的批評。劉培育指出,以傳統邏輯體系為范本剪裁與建構中國名辯學體系,發生了明顯的負面效應,扭曲了名辯學體系的原貌,造成對名辯學史料的誤解和強解。程仲棠進一步指出,把墨辯過度詮釋為“邏輯學”,無異於偽造歷史。這些批評無疑是切中要害的,以西方傳統形式邏輯為參照系,對中國古代名辯學進行比較研究,的確造成了對史料的“過度詮釋”。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現象?原因是,在名辯學研究中選擇的范式不恰當。從中國古代語言文字特點看,漢字是表意文字,很難從中抽象出符號做邏輯常項或邏輯變項,也就不能對語言進行形式刻畫。從先秦文獻中很難找到像西方傳統邏輯那樣的“形式”,就名辯學原典自身來說,既沒有像亞裡士多德邏輯那樣的變項,也沒有像他那樣的推理形式的刻畫,因此,以西方傳統形式邏輯為研究范式詮釋中國古代名辯學,必然出現牽強附會的現象。

深化先秦名辯學研究,需要尋找新的參照范式,符號學便是深化先秦名辯學研究的更優范式。符號學是20世紀初發展起來的一門新興學科,符號學方法是一種當代思維方法,也是一種語言分析方法。現代符號學奠基人之一、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認為,符號是能指和所指的二元關系,“能指”是語言符號的“音響形象”,“所指”是它所表達的概念,索緒爾把它們比作一張紙,概念是紙的正面,聲音是紙的反面,它們處在不可分離的統一體中。“能指”是符號形式,亦即符號的形體﹔“所指”是符號內容,也就是符號能指所傳達的思想感情,或曰“意義”。符號就是能指和所指,即形式和內容之間的二元關系。

符號學有三個分支學科:語形學、語義學和語用學。語形學研究符號系統內的符號能指與能指之間的關系﹔語義學研究符號的能指與所指之間的意指關系,研究符號的指謂意義﹔語用學研究符號情境中的意義。怎樣明確區分語用學和語義學,英國語言學家利奇做過比較充分的論述,他認為語義學研究的是“字義”,是語言片段的抽象和字面的意義﹔語用學研究的是“用意”,是語言片段在特定場合中的意義。而意義的某種討論是否屬於語用學范圍,有如下區分標准,即是否考慮了言者或聽者、是否考慮了言者的意圖或聽者的解釋、是否考慮了語境、是否考慮了通過使用語言或依靠使用語言而施行的那種行為或行動。

傳統形式邏輯中的“概念”相當於符號的所指,未考慮符號的能指,而先秦名辯學中的“名”恰恰是能指和所指的結合體,是語言符號。傳統形式邏輯中的“判斷”和“推理”主要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屬於語形學研究內容,而先秦名辯學中沒有語形學內容。名辯學中討論的推理都是語用推理,西方傳統形式邏輯中又沒有這一內容。符號和語用推理在符號學中都有充分研究,因此,符號學是深化先秦名辯學研究的更優范式。

舉例來講,“名”是語言符號不是概念。《墨經•小取》:“以名舉實”﹔《經上》三十一:“舉,擬實也”﹔《易•系辭》:“擬諸形容,象其物宜”,這與許慎所說“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诎,日月是也”如出一轍﹔《經說上》三十二:“名若畫虎”。顯然“以名舉實”、“名若畫虎”中的“名”不是概念,而是符號。

符號和概念的區別在哪裡?概念是反映事物屬性的思維形式,是索緒爾的所指﹔符號是符形和符義的結合體,是索緒爾的能指與所指的結合體,像一張紙的兩面不可分割。先秦文獻中的“名”是語言符號,包括文字符號和聲音符號。如果指文字符號,就是字形和字義的結合體,如果指聲音符號,就是音響形象和概念的結合體。

由此可見,以符號學為范式將會把我國先秦名辯學研究進一步引向深入,從而取得更有說服力的成果。

(責編:趙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