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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福義:學術研究不妨多點“小題大做”

2015年04月02日09:48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學術研究不妨多點“小題大做”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全球華語語法研究”首席專家、華中師范大學教授

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文章?關鍵在於選題。

一般來說,題目小而涵量大,這是好選題。首先是題目要小。這是為了能夠對問題做窮盡性的發掘,保証把文章寫得深入透徹。小到什麼程度?或者針對一個事實,或者針對一個事實的某個側面,或者針對一個事實某個側面的有代表性的現象。其次是涵量要大。這是為了存有可以“大做”的空間。所謂“涵量大”,一方面對內具有可掘性,好比開礦,想要開掘的地點有豐富的蘊藏﹔另一方面,對外具有引發力,可以由此及彼,帶動連貫性、系列性的追蹤研究。

說個具體例子。“最”是什麼意思?權威的《漢語大詞典》和《現代漢語詞典》對這個詞的解釋都是:“副詞。表示某種屬性超過所有同類的人和事物。”作為詞典,這個解釋無可非議。然而,到底怎樣才是“最”?可以稱之為“最”的人物,是不是唯一的位居第一的人物?“最……之一”的說法是不是病句?

考察可知,“最X”有的屬於客觀性表述,是一種科學性的數字式認定,比如“中國是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有的屬於主觀性表述,是一種情緒性的認定,比如“你老欺負人,世界上就你最壞!”在尊重客觀事實的表述中,“最X”可以形成一個“最”義級層,所涵容的人物可以是多個體的。比如:中國當代最負盛名的一批作家,如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葉聖陶、冰心、孫犁、蕭乾、王蒙等等,都曾將他們的力作交由百花文藝出版社出版。(《小說家》1998年第4期封底)這裡,指出“最負盛名”的作家有“一批”,列出了9個名字,而且還加了“等等”。這是“最”義級層涵容“多個體”的典型例子。2000年,我在《中國語文》上發表《“最”級層的多個體涵量》,對現當代作品中“最”的使用情況做過全面描述﹔2014年,我又在《語文研究》上發表《漢語事實在論証中的有效描述》,用大量例子進一步証明同類用法自古有之。例如:有十子,靖、庄最知名。(《周書》卷四二)城裡有烏、吳、莫三位這等一班最關切的人。(《兒女英雄傳》三六回)兩例分別見於文言作品和近古白話作品,“最”的指稱對象都是二人及以上。

既然“最”所涵容的人物可以多個體,便不一定是位居第一的人物。比如:這是北京第二座最大的王府,僅比怡親王允祥的府邸略小一點。(二月河《雍正皇帝》)此例等於說北京有兩座最大的王府,怡親王府邸是第一,“這”是第二。既然“最”所涵容的人物可以多個體,“之一”的說法便可以成立。例如:她在外貿局是最窮的人之一。(方方《白霧》)之所以用“最……之一”,顯然是考慮了表述准確的分寸。誠然,在漢語語法系統中,“最”的涵義和用法是個很小的題目,但如果不付出時間和精力去“小題大做”,人們的認識就會停留於模糊的原點。

末了,強調兩點意思。第一,任何學科領域都存在無法計數的盲點。不斷解除盲點,學科才能不斷走向成熟。而盲點的解除,需要下苦功“小題大做”。第二,“小題大做”最能鍛煉一個人的研究能力。隻要“小題大做”形成習慣,由此及彼地一步步走下去,必能形成自己的研究特點和風格,成為學術俊士。

(責編:趙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