擁有完備的法律只是依法治國的前提,能否在社會治理中真正做到依法治國,關鍵在於是否有相應的價值觀為其提供文化支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所提出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等原則就為公正執法、嚴格執法提供了文化基礎。因此,要講好社會主義法治這個題目,必須把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結合起來,充分發揮核心價值觀的作用,努力培育現代意義上的法治文化,為依法治國提供文化支撐。
對憲法的遵從和敬畏是核心價值觀的體現。《決定》突出憲法在依法治國中的意義,明確了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誓制度,明確了依法治國首先是依憲治國。對於憲法的遵從和敬畏,與我國公民價值觀的基本要求,比如對於國家、社會的責任感,追求平等、幸福的權利等,都是相符合、相一致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內在涵養了我們的法治文化,使我們對於憲法的尊重成為可能和必要。
堅持黨的領導,堅持人民利益至上。任何法治國家的實現都必須有安定有序的社會環境,沒有這個社會環境為前提,任何美妙先進的法律都會最終淪為一紙空文。人民利益至上,這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原則。我們的法律不能為了滿足少數人的利益,不能曲高和寡,不能搞法律精英主義。如果不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那麼就不能貿然實施相應的法律。
法律的具體內容和實施必須考慮到特定時空社會群體的價值觀狀況。在建構現代法律治理體系的進程中,我們既要認真借鑒、虛心學習西方國家經驗,又絕不能照抄照搬。西方國家成功的司法理論和實踐是基於自己獨特的國情而逐漸形成的,有其獨特的歷史文化基礎,但其中某些具體內容未必符合中國的歷史和現實,對於這些內容我們要毫不動搖地加以拋棄或者暫時擱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