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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安福:漢唐環塔裡木墓葬文化與國家認同

2014年09月18日10:18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漢唐環塔裡木墓葬文化與國家認同

作者為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環塔裡木歷史文化資源調查與研究”首席專家、上海師范大學教授

環塔裡木地區的古代墓葬遺址多分布在當時相對分散的綠洲上,主要有吐魯番盆地的蘇貝希墓地、洋海墓地、阿斯塔那-哈拉和卓墓群,塔裡木盆地北緣的察吾乎墓地、群巴克墓地、庫車友誼路磚石墓,西部天山的下坂地墓地、香寶寶墓地,塔裡木盆地南緣的扎滾魯克墓群、尼雅漢晉墓群、山普拉墓地、伊瑪目·木沙·喀孜木麻扎墓群,塔裡木盆地東部的小河墓地、古墓溝墓地、羅布泊西北漢晉墓群、營盤墓地等。這些墓葬相隔較遠,但墓葬文化大都體現出強烈的趨同性特點——史前時期的墓葬文化體現出同一地區或同一種族的趨同性,而漢唐時期的環塔裡木地區墓葬文化的趨同性多體現為不斷對中原文化和中原政權國家認同的趨向性。

環塔裡木地區的綠洲農業地帶與中原農耕文化多有相似之處,這一生產文化的相似性,成為文化趨同的基礎。在中原力量到達西域之后,環塔裡木地區對發達的中原農耕文化逐步認可,這些在環塔裡木地區出土的墓葬文化中得到了體現。

最先在環塔裡木墓葬中出現的是中原的生產工具、物質資料等。在鄯善蘇貝希墓群中,考古人員曾發掘出多件與中原各地漢代墓葬中普遍存在形狀相同的環首鐵刀﹔作為古精絕國的重要文化遺存——尼雅遺址,在其墓葬中出土了鐫有篆體“君宜高官”四字的銅鏡及紋飾為蒂紋和乳釘紋的銅鏡殘片,這類銅鏡的風格與東漢時期中原地區傳統的銅鏡樣式極為相似。

隨著兩漢屯墾戍邊地域的擴展,中原文化進一步影響了高昌、樓蘭、精絕及於闐等地,這些在墓葬形制、葬具、葬俗的趨同方面體現得更為明顯。在羅布泊西北漢晉墓群中,雙室墓、三室墓的出現,都與東漢時期中原地區流行墓葬形制較為相似。此外,少數的墓室內還繪制了壁畫,這些與東漢時期中原地區的河北省望都M1、河南省密縣打虎亭M2和格林爾等地的漢墓等墓葬有著內在的文化聯系。

漢晉時期的墓葬中還出現了大量類似於中原社會對美好理想與生活向往的墓葬文化。如尼雅漢晉墓地出土的精絕王族的隨葬品“五星出東方利中國”織物的華麗棉被、樓蘭城郊的孤台墓地出土的“望四海貴富壽為國慶”政治祈語的織錦,體現了對國家繁榮昌盛寄予的美好願景。山普拉墓地出土的銅鏡上的“見日之光”“宜家常貴”等銘文,尼雅墓葬中出土的“王侯和昏千秋萬歲宜子孫”錦、“延年益壽長葆子孫”錦,則說明了中原地區的家庭倫理、美好生活訴求成為環塔裡木民眾思想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

魏晉南北朝時期,高昌地區是受中原文化影響最為典型的地區,龜茲等環塔裡木地區也不同程度體現了這種文化影響。高昌郡時期,作為文化傳播基礎的漢語言文字在吐魯番出土文書中廣泛使用,上至官用文書,下到墓志、碑、銘等。至高昌國時期,儒家思想被當時的統治者所尊崇,在這一時期的墓葬中出土了《詩經》《論語》《孝經》、孔安國注疏的《尚書》殘卷等,以及《史記》《漢書》《三國志》《晉陽秋》等史籍,體現了儒家文化在高昌國文化中的重要地位。

魏晉時期的龜茲,一般認為其文化是獨立發展的,因為其與中原政權的政治聯系記載不多,但從庫車晉十六國磚石墓所體現的墓葬文化看,這一地區也深受中原文化影響。庫車晉十六國磚石墓的形制,甚至於墓葬建筑風格、用材、隨葬品等,與中原內地如河南、陝西、山西、江蘇、山東等地發現的晉十六國時期磚室墓都極為相似。此外,墓室中磚雕的四神、菱格、穿壁紋等雕飾,都體現了中原本土的道教文化及雕飾工藝。

唐代對環塔裡木地區的治理更為成熟,中原文化影響更為持久。環塔裡木的墓葬文化則更多體現出對儒家思想、中原宗教和國家認同。在哈拉和卓1號墓出土的《唐西州某鄉戶口帳》記載了有關西州州學、縣學、醫學實施情況,阿斯塔那363號出土的《唐景龍四年(710)卜天壽抄孔氏本鄭氏注〈論語〉》和《唐景龍四年卜天壽抄〈十二月新三台詞〉及諸五言詩》,則進一步說明了儒家教育在這一地區普遍實施的事實。此外,中原本土的道教在於闐地區也得到了廣泛傳播,如和田縣布扎克鄉伊瑪目·木沙·喀孜木麻扎墓群中發現一位墓主人頭裹的白綾上墨書“夫人信附宰相李枉兒”。根據史料記載,於闐王本姓尉遲氏,后得唐王賜姓李氏,李吟平先生推斷這一麻扎一帶應是於闐王陵園所在地,這一墓葬文化反映了於闐王族對中原本土宗教的趨同。

唐代環塔裡木的墓葬出土文化,不僅體現了對中原物質文化的認同,也更多體現了對唐代制度文化、社會價值觀念的認同。如出土的吐魯番文書中很多體現了對唐代的土地制度、賦稅制度的實施情況。在吐魯番阿斯塔那187號墓中出土的《唐天寶三載(744)西州高昌縣勘定諸鄉品子、勛官見在、已役、免役、納資諸色人名籍》文書中,說明了丁口免除賦稅的條件。

於闐地區出土的墓葬文化則體現了早在唐朝統一於闐前,於闐已深受中原制度文化的影響。1996年學界公布的《大唐於闐將軍葉和墓表》的相關內容,墓表的殘文為“大唐毗沙郡將軍”“葉和之墓”“貞觀十年九月三日(立)石”。對於這一墓表的主人,林梅村先生認為墓主人“即便不是於闐王,也是唐初於闐國的顯赫人物”。從時間上看,唐朝貞觀二十二年(648)才統一於闐並初置毗沙州,上元二年(675)唐朝改置毗沙都督府。這一墓葬文化說明了早在唐朝設置毗沙州之前的貞觀十年之際,中原的帝王紀年已經在於闐地區使用。

(責編:趙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