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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繼兵:科技金融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2014年03月19日09:06來源:光明日報國家社科基金專刊

原標題:科技金融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作者單位:中南民族大學經濟學院,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項目〔13BJY078〕的階段性成果

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科技和金融緊密結合、聯動發展,是變革生產生活方式的強大動力,也是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催化創新經濟、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指出,“鼓勵金融創新,豐富金融市場層次和產品”“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這為加速推進科技金融結合,促進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

科技金融的概念在我國最早出現於1993年,目前已成為這一領域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的熱點。在現代經濟中,科技、產業和資本密不可分、互動融合,這一趨勢奠定了科技金融產生和發展的現實基礎。科技金融指的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創新性安排,是由向科技創新活動提供金融資源的政府、企業、市場、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及其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行為活動共同組成的體系。科技金融對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具有重大意義,一方面科技金融可以通過引導資本流向新技術而催生出具有關鍵核心技術的新興產業,並以此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另一方面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必然要求提高單位投入產出的技術經濟效率,這既需要企業自身不斷增加研發投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也需要政府強化金融支持,引導科技成果的開發、轉化和產業化。

科技金融不是簡單的“科技+金融”或簡單的金融支持科技發展,而是通過一系列金融制度的創新安排,打破技術和資本的壁壘,促進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互動發展,產生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的價值疊加效應。具體地說,科技金融結合的內涵特征體現在:一是創新為本。創新是科技金融結合的基本路徑,也是科技金融發展的不竭動力,既包含了科學技術方面的創新,也包含了金融體系方面的創新。二是雙向融合。一方面金融對科技創新具有影響力、滲透力和推動力,另一方面科技創新也成為促進金融發展的重要手段,體現了科技與金融互為需求、相互促進、一體化發展,這種一體化發展體現在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全部過程,體現在新興產業企業從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到成熟期整個生命周期的每一個階段。三是重在引導。由於信息不對稱等原因,金融機構往往無法准確及時獲得科技創新信息,從而很難對科技創新的風險進行評估,科技和金融的對接很難自然完成,需要發揮政府的推動引導作用。

近年來,在推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面,一些地方和金融機構就科技金融做了不少有益探索,但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找到一條成熟的可復制的模式,在實際操作中遇到不少難題。主要問題,一是存在科技成果閑置與企業技術相對短缺的矛盾,一邊是技術成果供不應求,一邊是科技成果轉化率較低﹔二是存在產業結構趨同與高新技術非產業化的矛盾,目前仍存在大量重復建設和技術引進,很多現成的技術卻得不到轉化應用﹔三是存在信貸資產質量低下與新興產業資金短缺的矛盾,一方面效益相對低下的傳統產業佔用大量貸款,另一方面戰略性新興產業受資金限制形不成規模效益﹔四是存在科技投入高風險與收益周期長的矛盾,使得金融業擔心新興產業科技貸款投入時間長,貸款風險大,對科技開發信貸信心不足、支持動力不足。

為什麼科技金融尚未形成有效的聯動發展格局?究其原因,至少有這麼三個方面:一是市場機制不健全。目前我國經濟尚處於轉軌過程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完善,科技金融仍面臨諸多體制性障礙,很難實現自由高效對接。二是制度安排不到位。有效的制度設計可以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與不足,對科技金融起到積極的激勵和保障作用。目前我國還缺乏一整套科學完備的科技金融制度規范,尤其是各參與主體的利益實現、風險補償等問題亟待進行創新性制度設計。三是思想認識不到位。科技金融在我國是一個新生事物,人們了解和認識它還需要一個過程,很多金融機構和企業還沒有完全認識到它的巨大作用和發展趨勢,行動上的積極性受到限制。

當前,通過科技金融助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必須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的要求,深化金融改革和科技體制改革,著力在加強引導、完善機制、培育主體、創新工具上有所突破,引導金融資源向科技領域配置,引導科技進步帶動金融創新,以科技金融深度結合助推我國戰略性新興產業更好更快發展。政府管理部門應高起點規劃建設科技金融體系,對不同發展階段、不同產業門類實行分類指導。充分發揮政策性資金的導向作用,通過設立創業投資、科技貸款、科技保險、科技擔保等政策性專項引導基金,提供風險補償和費用補貼,引導更多的民間資本進入創投領域,引導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新興產業企業融資。根據戰略性新興產業從技術開發、產品研制到成果產業化不同階段的風險特征,完善相應的科技保險機制、融資擔保機制、違約貸款補償機制、科技金融人才激勵機制。成立類似於美國硅谷銀行的科技銀行等專業金融機構,實行“銀行+擔保+額外風險補償”的運作模式,允許專利等知識產權作為抵押物,同時根據企業的特點制定差別化的貸款利率。鼓勵和扶持風險投資機構和創業投資機構的成長,培育多元化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金融投資主體。加快推進科技金融的創新型金融工具研發,大力發展互聯網金融應用模式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責編:趙晶、程宏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