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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鑒定經費發放情況自查及整改工作的通知

2013年01月29日16:16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及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保証已獲准結項成果的鑒定經費及時發放,防止延誤現象發生,我司暨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自即日起開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鑒定經費發放情況自查及整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藝術科研管理職能部門會同財務部門依據我司發出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撥款明細表》,對其中本省(區、市)已結項成果的鑒定經費發放情況進行認真自查,凡存在項目已獲准結項但鑒定費至今仍未發放的情況,必須於2月28日前發給已完成鑒定工作的專家,並如實說明情況﹔自3月1日起,將對鑒定經費已到賬但未及時發給鑒定專家的情況予以通報。

二、請將本省(區、市)開展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成果鑒定經費發放情況自查及整改工作的結果於3月10日前書面報我司社會科學處。

鑒定經費的發放工作是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與環節之一,希望各省(區、市)文化廳(局)及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予以高度重視,結合本次自查及整改工作舉一反三,增強管理責任意識,積極改進工作,進一步健全與完善科學、規范的管理制度,自覺維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管理工作的嚴肅性與權威性,為發展繁榮藝術科學提供可靠保証。

文化科技司暨全國藝術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1月24日

附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藝術學項目撥款明細表(分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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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