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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管理機構

2013年05月21日00:00來源:全國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辦公室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及全軍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以下簡稱省區市社科規劃辦),以及中央黨校科研部、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教育部社會科學司(以下簡稱在京委托管理機構),受全國社科工作辦委托,協助做好本地區本系統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申請和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本地區本系統哲學社會科學研究人員申請國家社科基金項目﹔

(二)審核本地區本系統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三)督促落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實施的保障條件﹔

(四)配合全國社科工作辦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實施和資助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對國家社科基金項目的研究成果進行鑒定審核和宣傳推介。

全國社科工作辦對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的相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責編:秦華、閆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