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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留守老人提供一個美好樂園

——社會資本網絡與農村留守老人養老

吳曉林 姜永熹2011年11月08日14:50來源:中國社會科學報

  城市化是人類社會發展的必經階段,但其過程卻無可避免地帶來了各種問題。大量農民工進城,給農村帶來了“三留”問題——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以湖南省為例,作為勞動輸出大省,2010年末湖南省外出務工人員已達1063.3萬人,輸出農民工數量在中國各省區長期居於前列。2011年6月至8月,我們選取了“長株潭”地區,隨機抽樣了該地區的348名農村留守老人,對其生存現狀進行調查,具體分析了包括家庭、社區、政府在內的社會資本網絡在老人生活中的作用。

  “吃藥”問題而不是“吃飯”問題

  家庭養老是中國最傳統的養老方式,體現著中國深厚的“孝道”文化,《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明確規定:“老年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員應當關心和照料老年人。”也就是說,在中國,家庭養老具有傳統文化與法律規定上的“雙重屬性”。我們的調查也確實發現,目前承擔留守老人養老責任的主要是家庭。

  在人力供養方面,由於現有的留守老人大多還是生活在“多子家庭”結構中,所以子女外出打工對於留守老人的養老影響並不大﹔在經濟供養方面,子女外出務工並沒有給留守老人的經濟情況帶來明顯好轉,49%的老人表示子女外出后家中的經濟狀況沒有變化,48%的老人還承擔著農業生產勞動﹔在精神慰藉方面,47%的老人表示子女十天左右就能打電話慰問自己,77%的老人對外出子女非常滿意或比較滿意。對於留守老人來講,他們生活的最大問題在於身體健康和生活照料,60%的老人表示自己患有疾病,其中20%的老人已基本不能參與勞動﹔71%的老人表示生病時主要依靠自己,除非生大病,子女才是醫療費的主要承擔者。也就是說,目前擺在留守老人面前的,是“吃藥”問題而不是“吃飯”問題。

  當然,家庭養老這種傳統養老方式也面臨著危機,其危機主要來自三個方面:一是,在市場經濟沖擊之下,家庭養老的文化約束力有所下降﹔二是,隨著“少子化”時代的來臨,“大家庭”聚居方式逐漸瓦解,農村家庭結構趨於小型化,家庭贍養功能下降﹔三是,農業生產成本上漲,農業生產市場化程度低,使得土地經濟保障功能下降。

  基層社區的功能非常微弱

  社區是留守老人的主要生活空間,很多研究表明,社區內的社會資本網絡與老年人的幸福感密切相關。通過對鄰裡幫助、社區組織以及社區活動參與程度等的調查,我們發現社區在留守老人贍養中發揮的作用微弱。

  就鄰裡幫助而言,調查中59%的老人表示鄰居給予過自己幫助,但是36%的老人認為幫助較小,11%的老人認為作用一般。老人對此是這樣解釋的:鄰裡之間情況差不多,鄰居也有自己的困難,所以提供的幫助隻能是自發的、臨時的。

  就社區組織而言(社區中主要組織就是村委會),84%的老人表示村委會從來沒有向他們提供過幫助。雖然一些社區成立了老年協會等非正式組織,但由於行政村范圍過廣,路途不便,老人們很少參加其活動。因此,老人們對農村社區組織的活動參與度並不高,54%的老人認為參加村委會選舉是“不重要”或者“無所謂”的事。

  就個體參加社區活動的情況而言,留守老人主要參加的活動是紅白喜事或者宗教活動。前者按照留守老人的話講是“風俗習慣必須要去”,后者則是出於一種希望寄托或者填補精神空虛。社區活動對老人並沒有明顯的吸引力,45%的老人較少有社會活動或者沒有參加過任何社會活動。

  政府組織應發揮更大作用

  政府是社會保障體制的主要責任者,在農村老齡化加速的今天,政府對於特殊老年群體應該特別關注。但是現實情況卻並非如此,留守老人所能獲得的政府支持僅僅局限在國家發放的部分補貼以及社會保障措施上。其中,“新農合”是覆蓋面比較大的社會保障制度,調查發現,老人們基本上都參加了“新農合”,但是由於各種原因,一部分留守老人甚至還不知道其如何使用。此外,各個地方對於“新農合”的規定也不盡一致,增加了農村留守老人的使用困難。

  除此之外,留守老人還可能獲得農業補貼,然而這種補貼也因耕種面積有限而作用微弱。調查顯示,政府對於農村留守老人幾乎沒有其他的保障措施。93%的老人表示沒有獲得過政府的幫助﹔認為獲得了政府幫助的老人中,55%的老人也認為對自己的幫助作用不大。

  構建家庭、社區與政府共同參與的養老體系

  可以預見,未來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必然是建立在家庭、社區、政府三方面互動合作的基礎之上。政府應當成為養老體系的政策和資源供給者,擔負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培育社區組織的責任。社區應當成為留守老人社會生活的主要載體﹔合理引入其他社會力量與社區自組織、一同建立多元合作的養老保障方式,是未來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方面。家庭作為我國主要的社會基本單位,在傳統倫理文化的要求之下,有必要繼續鼓勵並支持其發揮養老功能,尤其是發揮其他個人和組織無法承擔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功能。隻有充分發揮上述三者的作用,才能為留守老人提供充足的養老保障。

  (作者單位:中南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責編:秦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