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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5月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驗收情況報告

2011年04月22日11:15

  2010年5月,我辦共審核、審批了121份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成果鑒定結項材料,其中79項成果質量較好,准予結項,42項成果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未能結項,結項率為65.29%。
  一、《成果要報》編發及批示情況
  今年5月,我辦共編發10期《成果要報》。當月已收到中央領導及省部級領導對《成果要報》批示16件,其中,中央領導批示4件,省部級領導批示12件。收到批示的《成果要報》項目負責人如下:中國人民大學鄭功成教授,四川大學徐玖平教授,新疆社會科學院潘志平教授,中國人民解放軍后勤工程學院雍歧東教授,華中師范大學徐曉軍副教授。
  二、成果結項情況及部分優秀成果介紹
  本月結項的79項成果中,鑒定等級為“優秀”的12項,佔結項數的 15.19 %﹔“良好”42項,佔53.17 %﹔“合格” 23項,佔 29.11%﹔免於鑒定2項,佔2.53%。已有15項成果獲省部級社科類優秀成果獎,700多篇階段性成果公開發表。現選取部分優秀成果進行簡要介紹:
  1.《印度教概論》。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邱永輝研究員主持完成的“2003年度宗教學一般項目”結項成果,31萬字,專著,鑒定等級為優秀。這項成果充分利用有關印度教的傳統經典文獻和最新資料,全面系統生動地探討了印度教的定義、發展演變及其理論和實踐,提出了一些創新性的學術觀點。鑒定專家認為該成果“填補了國內系統研究印度教的空白”,其中一些觀點“堪稱理解印度教的鑰匙”。
  2.《現代指數理論與應用的系統研究》。廈門大學楊燦教授完成的“2006年度統計學一般項目”結項成果,35萬字,專著,鑒定等級為優秀。這項成果深入剖析了現代指數理論的最新發展及其存在的問題,探討了解決相關疑難問題的方法和途徑,並嘗試完善現有的指數理論體系。鑒定專家認為該成果“突破了傳統指數理論研究的局限,是國內關於指數研究最全面系統的一部專著”。
  3.《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研究》。北京大學趙國玲教授主持完成的“2007年度法學一般項目”結項成果,42萬字,專著,鑒定等級為優秀。這項成果採用實証研究的方法,深入系統地分析了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各個程序,總結出一些規律性的認識,並針對我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可操作性的對策建議。鑒定專家認為該成果“在研究內容、研究方法上有重要創新,對於我國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4.《現代財產法的理論重構》。中國政法大學王衛國教授主持完成的“2004年度法學一般項目”結項成果,13萬字,專著,鑒定等級為優秀。這項成果深入分析了大陸法系傳統財產法和我國財產法理論的基本特點和主要弊端,創造性提出了一個開放式的財產法架構。鑒定專家認為“該成果的研究思路將對現代財產法理論的深入展開提供一種契機,對於我國財產法的制定具有重要借鑒意義”。
  三、未結項成果存在的主要問題
  本月121項申請鑒定結項成果中,42項未能結項,佔34.71%,其中32項成果需要參考鑒定專家意見進行修改后報我辦備案復審﹔9項成果質量較差,需要修改后重新申請鑒定結項﹔1項因違反“先鑒定后出版”規定而被終止項目研究協議。上述未結項成果存在的突出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結構鬆散,邏輯混亂。例如《我國西部民族地區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法律問題研究》(07XFX006),內容缺乏整合,拼湊痕跡明顯。又如《西南民族地區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研究》(02BMZ020),由多篇論文組合而成,缺乏整體的邏輯線索。
  二是數據陳舊或來源不可靠。例如《我國中、東部地區城市民族關系發展態勢與應對機制研究》(06BMZ003),絕大部分數據是2005年以前的。又如《農村男性弱勢群體的婚姻邊緣化問題研究》(07XRK003),絕大部分數據來自互聯網。
  三是應用研究對策建議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例如《政府信息公開法研究》(06CFX003),所提對策直接從國外嫁接而來,缺乏可行性論証。又如《企業社會責任國際法律問題研究》(06CFX003),對我國應對策略和措施的研究泛泛而論。
  四、各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和在京委托管理機構組織成果鑒定工作的基本情況
  在本月成果驗收工作中,中國社會科學院科研局和上海、江蘇、福建、湖北等省(區、市)社科規劃辦在遵守鑒定時間、執行雙向匿名鑒定、專家遴選與回避、分值統計與核算等方面均嚴格執行我辦有關規定,不回避成果存在的問題,簽署的審核意見客觀、認真。
  本月有3個管理單位項目鑒定和審核時間超過我辦規定期限,1個管理單位在鑒定組織工作中挑選一位課題組成員作為鑒定專家。我辦已去電提醒上述管理單位,要求對其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梳理和整改。
  五、成果鑒定認真負責專家記錄
  參與本月驗收成果鑒定工作的600多位專家,絕大多數能夠按照要求履行鑒定專家職責,其中有59位專家因鑒定態度非常認真負責,評價意見客觀中肯又詳細明確,被記入我辦“成果鑒定認真負責的專家”檔案。名單如下:
  江蘇(5人):南京師范大學蔡道通教授、秦國榮教授、王永貴教授,南京財經大學喬均教授,蘇州大學吳建華教授。
  湖北(5人):華中師范大學王斌教授、王健教授,武漢大學王兆鵬教授,華中科技大學譚術魁教授,華中農業大學易法海教授。
  中國社科院(4人):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王希恩研究員、劉世哲編審、陳建樾副研究員,法學研究所吳新平研究員。
  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4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余恕蓮教授、王軍教授,北京大學陳佔安教授,中國人民大學劉明祥教授。
  天津(4人):南開大學王述英教授、李翔海教授,天津財經大學邱曉德教授,天津體育學院邵淑月教授。
  湖南(4人):湖南師范大學金育強教授、李艷翎教授,湖南省委黨校龍志貴教授,湖南省社會科學院萬裡研究員。
  浙江(3人):浙江大學張劍生教授、朱新力教授,溫州大學樊炳有教授。
  山東(3人):山東大學李劍鋒教授,中國海洋大學張世興教授,山東農業大學楊棣教授。
  廣東(3人):廣東省委黨校劉錫桓編審,廣州體育學院呂樹庭教授,深圳大學劉尊明教授。
  四川(3人):四川省社會科學院趙喜順研究員、張國新研究員,西南民族大學王允武教授。
  黑龍江(2人):哈爾濱工程大學魏潾教授,哈爾濱商業大學侯雷筠教授。
  安徽(2人):安徽師范大學王先俊教授,安徽財經大學楊桂元教授。
  河南(2人):鄭州大學安國樓教授,河南財經學院李新安教授。
  雲南(2人):雲南大學李曉斌教授,雲南師范大學周智生教授。
  甘肅(2人):甘肅省社會科學院曲瑋研究員,西北民族大學賈東海教授。
  中央國家機關(1人):中央黨校張喜德教授。
  北京(1人):北京工商大學汪濤教授。
  河北(1人):河北經濟貿易大學張晉武教授。
  內蒙古(1人):內蒙古師范大學哈斯巴根教授。
  遼寧(1人):沈陽師范大學鮑明教授。
  上海(1人):上海世界貿易組織事務咨詢中心姚為群研究員。
  福建(1人):廈門大學陳衍德教授。
  江西(1人):南昌大學彭迪雲教授。
  廣西(1人):廣西民族大學謝崇安教授。
  貴州(1人):貴州師范大學劉小平教授。
  重慶(1人):西南政法大學盧代富教授。

(責編:陳葉軍、張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