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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傳統治理模式與社會治亂

——《等級、本分與補償:中國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研究》成果簡介

2011年05月15日16:33

  廣西師范學院黃義英副教授主持完成的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等級、本分與補償:中國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研究》(項目批准號為07XZZ009),最終成果為同名研究報告。課題組成員有:秦馨、陳小錦、黃鴻春、許歡科、何平、黃志強。

  這項成果不是對中國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國家治理的具體政策進行簡單整理,而是圍繞一個能夠與西方模式進行宏觀比較的理論框架,探討中國傳統治理模式的穩定結構及其正反功能。成果認為,“等級、本分、補償”是中國傳統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的基本取向、基本內容、基本思路,是今天的人們理解傳統社會一治一亂現象的一把鑰匙。

  一、主要內容

  1.“等級、本分、補償”模式與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的關系。成果通過對皇帝詔書、大臣奏議、思想命題以及社會大眾政治心理的分析,証明古人有關國家治理的思考,總是受著這一模式制約的。傳統型和諧社會構建的三個重點是維護皇權、整肅吏治和保障民生。維護皇權是等級原則的最基本體現,整肅吏治是本分原則的最重要要求,而保障民生則是補償原則的關鍵環節,三者既是傳統和諧政治思想集中論述的內容,也是傳統治國方略系統運用的領域。

  2.“等級、本分、補償”模式與歷史上的社會治亂關系。成果對傳統治理模式能否以及如何滿足人們對於社會秩序、個人權利、公平正義等需要進行了深入的剖析,探討了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發揮致治功能所依賴的時代條件,諸如社會心理、人口與資源關系等。成果還探討了在傳統治理模式中社會矛盾生成的機制、種類和特點,並著重分析了政權鞏固和經濟繁榮的“盛世”階段社會矛盾生成的狀況,系統論証了一治一亂現象與傳統治理模式的內在聯系。

  3.傳統家庭倫理設計的“等級、本分、補償”結構與功能。鑒於“齊家”是古代社會廣義政治的一個部分以及古代政治倫理化傾向,成果對傳統家庭倫理的總體構成進行了研究,分析了傳統型家庭關系實現和諧的可能性和在怎樣的情況下會導致沖突,使“等級、本分、補償”模式的意蘊、結構和功能更加清晰。

  4.“等級、本分、補償”模式在近代的境遇。成果對中國傳統的“等級、本分、補償”模式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平等、自由、民主”模式進行了宏觀比較,描述了西方模式在近代社會裡對中國傳統模式的沖擊以及中國傳統模式的回應,勾畫了傳統模式參與消解其自身社會基礎的大體過程,提出了一些發人深省的問題。

  5.“等級、本分、補償”模式的現代價值。成果針對當前學術界過於高漲的訪古熱情,闡述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以史為鑒的合理限度問題。在此前提下,歸納了古代國家治理中那些具有普遍性意義的事情及其解決方案,提出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中應對這些問題的具體思路。

  二、主要觀點

  1.“等級、本分、補償”是中國古代政治理論和治國方略的構成法則。在古代政治中,一件事情之所以被人關注,是因為它涉及到等級、本分與補償的某個方面,而人們對於事情的議論和處理所依據的“道理”,仍可在等級原則、本分原則、補償原則以及三者的關系中尋求。等級、本分與補償的思考和處事模式使許多我們今天看來並不重要的事情在古代社會至關重要,又使許多我們今天看來非常重要的事情在古代社會根本就不成其為事情。政治家和思想家的某些話之所以成為名言,某些政策之所以深入人心,就是因為它們最大限度地同時體現了等級、本分、補償的精神,最大限度地同時滿足了尊卑有序、各安其分與各得其所的要求。

  2.傳統治理模式下的民生問題及其解決方式有著鮮明的個性特征。民生問題是各得其所框架內有關民眾應該得到什麼以及如何確保得到的問題,它既包含有使民眾獲得基本溫飽的理念和各項政策,也包含防止民眾的經濟收入“逾制”的理念和各項舉措。古代社會的民生事業並不純粹是發展經濟和保障公平的問題,就政府而言,如何在做這些事情的時候讓民眾切實感受到來自政府對於“民為國本”事實的尊重和對民眾疾苦的關懷,意義同樣重大。民生問題的解決採取訴諸君臣民各安其分的方式,民眾固然要忠君愛國、努力生產、齊家睦鄰,而君臣也必須盡到本分。政府的作為可分為消極的作為和積極的作為,前者包括輕徭薄賦、止戈偃武、禁奢崇儉、寬刑慎罰等,后者包括興修水利、平抑物價、改良技術、打擊豪強、賑濟孤寡、備荒救災等。消極作為是主要方面。

  3.傳統治理模式與古代社會治世的出現和亂世的形成都有直接的關系。“王道”原則的落實,在客觀上也能夠部分滿足人們對於平等、自由的追求。特權制度在今天看來固然是等級政治的弊端,但在“王道”政治的預設中,社會公平正義並不採取完全排斥特權制度的實現方式,而採取與特權制度協調共存的實現方式。等級政治一方面容許特權制度,另一方面又以補償的措施和遠景來滿足人們對於公平正義的要求。在古代社會,人的自由固然缺乏來自法律條文和倫理規范的明確認定,但在實際的政治運作和社會生活中,又時常為人的自由意志預留了空間。以“等級、本分、補償”原則為核心的“王道”政治思想和方略本身也具備一定的致治功能。

  然而,等級設計使三教九流都以獲取政治權力為目標,所以即使在天下總體上太平的時候,接近權力中心的地方也總是存在驚心動魄的政治斗爭﹔等級設計使人不安於中間階層的地位,使社會在局部地區形成兩極分化的尖銳對立。政府為了補償民眾被排除在國家政治生活之外的損失,不得不主動肩負數不清的本分,很難面面俱到﹔某些本分設計並不科學,本分與本分之間的沖突時常讓人無所適從,所以恪盡本分的結果是引發政府無法控制的社會矛盾。補償設計使徇私枉法等弊端具有某種合理性﹔補償設計及其社會心理使社會矛盾的產生難以預測,社會矛盾在人們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逐漸積累,最后是總爆發。等級結構最終妨礙統治者恪盡本分,使居安思危的預警淪為口頭禪。

  4.中國古代的確是“家國同構”,但和諧與沖突的情形稍有差別。中國傳統家庭倫理結構完整地包含著等級、本分、補償三個基本要素,而不僅僅是等級制度。這種設計是“禮、義、仁”三位一體價值觀的體現,在理想狀態下不失為能夠平等滿足家庭成員物質精神需要,實現家庭和諧目標的一種較好的方式﹔但是,傳統家庭倫理設計不能很好應對諸如缺員、失范、人的自然屬性的張力等問題,所以現實生活中的許多家庭就不可避免地存在這樣那樣的沖突。

  5.傳統治理模式及其得失在正反兩方面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提供鑒戒。以史為鑒,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過程中應該更加注意清理等級觀念和等級結構的殘余,建設平等有序的社會﹔努力構建和培育與和諧社會要求相適應的事業觀和成功觀,改變千軍萬馬爭搶獨木橋的那種競爭局面﹔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的同時逐步打破家庭本位觀念和體制,使全體社會成員的共生共榮關系更加明顯﹔轉變治理的思路和模式,使治理的重心直接落在“管事”上而不是“管人”上﹔在堅持自由民主的基礎上形成理性的政治文化,使社會矛盾出現的范圍、程度成為可以預測的和可以控制的﹔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充分發揮民眾的參與和監督作用,以積極作為為主,始終牢牢保住民生底線﹔社會資源的分配要考慮社會成員貢獻大小的差別,但要防止出現貢獻大的成員“重復報銷”和“贏家通吃”現象﹔建立和完善廣泛意義上的現代補償機制,統籌各種社會資源的分配,利用補償杠杆,調節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先富群體與后富群體之間的社會矛盾等。

  三、學術價值與社會價值

  對於中國傳統和諧政治思想和治國方略,國內外歷史學、政治學和社會學等學界早就進行過分析和探究,而隨著黨中央提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偉大戰略,這種研究更成為國內學界的時尚。成果無意於顛覆前人的學術觀點,而是嘗試在吸收前人豐富成果的基礎上,把各種認識向理論化、系統化方面推進一步。成果將使人們對於中國古代國家治理的得失成敗有更加深刻的體會,從而為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史、中國古代史等學科發展以及當前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貢獻力量。
(責編:陳葉軍)